招标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12.8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f(cs)2018zf48
预算金额12.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018-10-19 16:42 审核人:党玉军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服务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TF(CS)2018ZF48

三、磋商内容:厨房设备

四、采购预算:12.82万元

五、采购需求: 双头单尾炒灶1、大冰箱1台、工作台6台、烧水器4台等(详细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页证明材料纸质版。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181022日至20181026

(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11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2810号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08号怡和大厦1A座写字楼第七八、九层

联系人:盛凯 联系电话:1369999006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J

项目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991-48330338010

传 真:0991-4817590

此磋商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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