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世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继文0513-81819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机械停车位设备的招标人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机械停车位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设备的布局和停车系统的优化设计、立体停车的软件系统、制造、设备、随机特殊工具、备品备件费、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各项检测验收(包含材料检测报告、机械检测报告,运行试验报告等)、保险、税金、总承包服务费(合同价的3%)、竣工、质保期内维护、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含软件免费升级)等。其中:二层升降横移式,数量约81个;升降横移下旋转,数量约8个。

2.2交货地点: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3交货期: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满足安装条件前1个月,通知中标单位相应本期标段交货日期,全套交货期及安装交货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获得招标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出的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2.4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验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省优“扬子杯”。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创优目标的实现,则中标人应赔偿签约合同额2%的违约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202103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2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2年12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并满足下列①、②两项条件之一:

①项: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二层或二层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并提供型式报告(报告需包含二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与新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下旋转机械车位))。

②项: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型式报告(报告需包含二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与新型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下旋转机械车位))。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3.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 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0314日到202304030900分。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0309点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8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郑世庆                               联系人:  常继文

 话:15162702886                          电  话:0513-81819577(窗口)、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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