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度深圳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3.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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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1-440301-0102018001-01023 | 2021年度深圳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1.0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3.0E7 | |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第九部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市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特点,对深圳市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因素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长时间伏案低头或视屏作业人群(如IT从业人员、编辑记者等)、长时间固定体位人群(出租车司机、公交司机等),以及教师、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环卫工、快递员、港口作业人员等12类重点职业人群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
本年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项目以职业健康科普宣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保护“三进”活动(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为主要干预形式,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改善重点职业人群的健康行为,降低重点职业人群健康风险,从而充分调动职工参与职业健康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职业健康保护的支持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职业人群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提高重点职业人群的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本岗位职业健康知识水平,主动采用正确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掌握有效的职业健康技能,从而降低或延缓职业人群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由点到面从企业到社区,推广项目成果,初步建立深圳市职业人群健康状况及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进一步探索科学高效及可推广的“深圳市职业健康保护”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健康广东2030”规划要求、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预计到2025年,我市职业人群健康行为方式基本普及,职业人群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与能力显著提升,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争做“健康达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得到有效实施,用人单位员工健康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成为我国职业健康管理行业示范;职业人群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发生率、因病休工天数等明显下降,发病年龄有所推迟;职业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开展连续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危害、员工健康素养、健康状况调查监测评估,以调查监测评估结果为基础,针对性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进行效果评价,探索新时代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模式,提升我市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1. 开展重点职业人群健康干预及风险评估
1.1 项目内容
根据深圳市职业人群健康特点,选择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深圳市人群数量大、职业健康问题突出的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作为职业健康保护的重点人群。根据各人群主要健康风险及影响因素、健康需求等针对性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干预措施,并在实施干预措施后1年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职业危害干预及健康保护的效果进行评估。
⑴与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相关的健康危害,优先采取工程控制措施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通过工作场所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方式进行干预,降低相关职业人群的健康危害。
⑵与工作方式、工作压力等密切相关的健康危害,通过健康教育给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劳动者更多的职业健康知识,促使其建立更好的职业健康理念,改善工作方式,建立工间操制度等有利于职业健康促进的制度。对于工作压力大、职业紧张度高的职业人群,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工作压力疏导机制、创建宽松的工作环境等方式进行干预,降低职业紧张引起的健康危害。
⑶与生活方式、习惯等密切相关的健康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健康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充分认识不良生活方式如吸烟、酗酒、熬夜、暴饮暴食等的健康危害,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逐步摒弃不良生活方式、改掉不良习惯,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进而促进自身健康。
1.2 工作要求
1.2.1 工作对象
⑴总人数≥10000人,其中接触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5000人,非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5000人。
⑵涵盖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深圳市人群数量大、职业健康问题突出的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1.2.2 工作质量
⑴投标单位应充分掌握上述12类重点职业人群的基本特征、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行为、主要职业危害、职业健康问题、职业健康需求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明确各重点职业人群的健康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方案。
⑵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须在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评估人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并参考《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文件,借鉴美国、新加坡及IUPAC等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指南,针对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卫生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具体的干预措施并组织企业实施。
⑶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须针对各类职业人群表现突出的健康风险因素如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开展健康干预,通过健康教育给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劳动者更多的职业健康知识,促使其建立更好的职业健康理念,改善工作方式,建立工间操制度等有利于职业健康促进的制度。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媒体宣传职业健康保护等方式构建职业健康保护支持性环境。
⑷在健康危害干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工会、公益组织及用人单位等各方的作用,保障健康危害干预措施持续稳定地贯彻执行。
2. 开展重点职业人群健康检查
2.1 项目内容
⑴针对各重点职业人群接触的职业危害开展健康检查,对于职业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放射的人群以及公交司机(职业性机动车驾驶)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有明确健康检查项目的,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检查必检项目,同时,通过文献查阅、组织专家讨论等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增加检查项目、增加的项目内容及意义。
⑵对于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没有明确健康检查项目的,通过文献查阅、实地调查、人员访谈、专家讨论等方式确定职业危害接触情况,根据职业危害接触情况确定特征性的健康检查项目,并组织专家讨论确定。
2.2 工作要求
2.2.1 工作对象
⑴总人数≥10000人,其中接触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5000人,非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5000人。
⑵涵盖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2.2.2工作质量
⑴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及特殊作业人员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确定健康检查项目,在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备案的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如粉尘作业人群的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拍摄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噪声作业人群的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症状询问、内科常规检查、耳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纯音听阈测试等。放射作业人群的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染色体畸变检测等。
⑵非传统职业危害接触人群应根据人群接触职业危害情况,确定健康检查项目,应包括基本健康检查项目如血压、心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内外科常规检查等,以及人群特征性项目,如环卫工经常在潮湿环境中作业应检查类风湿因子,公交司机长时间处于固定体位,应拍摄颈部、腰部正侧位X线片等。
⑶每个重点职业人群的健康检查项目确定后,应保证所有工作对象尽可能完成所有项目的检查。项目完成后,对健康内容完整度、准确性等进行抽查,检查项目完成率≥95%,未能完成的应说明具体原因。
3. 开展重点职业人群健康培训
3.1 项目内容
⑴根据2020年深圳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重点职业人群的职业健康素养调查、职业危害调查、健康检查结果以及人群特征等内容,确定各重点职业人群存在的主要健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培训内容。
⑵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的重点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危害及相应防护措施等内容。
⑶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的培训应根据健康风险确定培训内容,对于工作压力大、职业紧张度高的职业人群,重点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压力纾解方法等;对于工作中长期处于不良体位,肌肉骨骼疾患风险高的人群,重点培训人体工效学知识、肌肉骨骼疾患的预防方法等。
3.2 工作要求
3.2.1 工作对象
⑴培训场次合计≥60场,其中接触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30场,总人数≥3000人;非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30场,总人数≥1000人。
⑵涵盖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⑶采用集中教学,师资要求从事职业健康相关工作十年以上,职业卫生或职业病相关副主任医师、劳动卫生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的职业健康领域专家。
3.2.2 工作质量
⑴投标单位应充分掌握上述12类重点职业人群的人群基本特征、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行为、主要职业健康风险、职业健康需求、各重点职业人群主要健康问题等方面的基础资料,针对性编制12类重点职业人群培训资料与课件,开展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培训师资人员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对重点职业人群的职业危害、健康影响、防治方法等方面有较高的造诣。
⑵每场培训均有完整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课件、签到表、培训照片等,培训对象满意度≥90%。
4. 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调查与评估
4.1 项目内容
⑴在取得用人单位支持及个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开展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调查,调查应包括各人群共性调查部分以及针对每个人群特点的个性调查部分。其中共性调查部分包括:①个人基本资料及健康资料:包括社会人口学资料(年龄、性别、种族等)、生活方式(吸烟、饮酒等),近一年的因病休假情况等。②个人职业资料:包括从事过的工种,工作年限、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职业紧张情况等。③职业健康素养状况(内容涵盖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行为等方面)。
⑵个性调查部分应根据各重点职业人群特征及职业危害接触情况等制定具体调查内容,如工作压力大、职业紧张度高的教师人群必须包括职业紧张状况调查,轮班作业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群的必须包括睡眠质量调查,传统职业危害接触人群必须包括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基本特性、危害状况、防护方法等方面的调查。
4.2 工作要求
4.2.1 工作对象
⑴总人数≥10000人,其中接触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5000人,非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5000人。
⑵涵盖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4.2.2 工作质量
⑴投标单位应充分掌握上述12类重点职业人群的人群基本特征、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行为、主要职业危害、职业健康问题、职业健康需求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明确各重点职业人群的健康风险,制定能反映各人群特征及主要职业健康问题的调查表。
⑵开始调查前必须对调查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调查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等,保证调查的质量。项目完成后,对调查内容完整度、准确性等进行抽查,内容缺失率及错误率不超过1%。
5. 重点行业职业危害调查与风险评估
5.1 项目内容
选取至少5个重点关注行业开展重点岗位的职业危害风险追踪评估,其中必须包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以及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等深圳市传统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编制职业危害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5.2 工作要求
⑴重点行业危害调查与风险评估须包括:①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原辅材料及使用情况、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接触人数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选取重点企业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样与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③职业危害风险追踪评估:根据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重点关注行业开展重点岗位的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⑵职业危害调查需完成企业现场主动监测,工作记录必须有调查表、采样监测记录、现场工作照片,编制行业主要职业危害调查报告。工作记录清晰完整,无关键项缺漏;报告突出行业重点职业危害,明确其严重程度。
6. 重点行业/工种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导
6.1 项目内容
针对企业在职业健康管理与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选取重点行业的典型企业,针对关键岗位开展健康管理与保护技术指导。
⑴传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
必须包含不限于深圳市传统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以及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等行业及主要工种,具体见下表。
行业 | 主要工种 | |
非金属 矿物 制品业 | 陶瓷制品制造 | 切割、制(喷)粉、打磨(吹灰)、喷砂、抛光 |
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备料、干磨(异形加工)、水磨、抛光(抛丸)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加料、挤出、包装、卸料、测试、注塑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注塑、碎料、焊接、印刷、冲压 | |
家具制造业 | 调漆、喷漆、喷(刷)胶、油膜、修色、清洁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印刷、调油、点胶、清洗、粘合、烫金、覆膜 | |
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 清洗、点胶、焊接、电镀、蚀刻 |
⑵非传统职业病危害行业
根据职业人群特点及主要职业危害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对于工作压力大、职业紧张度高的职业人群,重点指导保持心理平衡、纾解工作压力的方法等,对于工作中长期处于不良体位,肌肉骨骼疾患风险高的人群,重点指导肌肉骨骼疾患的预防方法等。
6.2 工作要求
⑴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导≥20家,涵盖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及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⑵重点行业/工种提供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导内容须包括:①针对企业在职业健康管理与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选取典型企业开展健康管理与保护技术指导,通过职业健康培训、专家现场指导、工作场所检测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②指导企业解决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开展重点企业或机构职业病危害现况调查、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导(如视频作业人员人体工效学干预、公交司机慢性腰痛运动干预、粉尘等传统职业病危害企业危害防控指导)。
⑶指导工作记录清晰完整,无关键项缺漏;开展的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导达到了预期效果,指导对象满意度≥90%。
7. 制定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指南,制作MV、视频等传播作品
7.1 项目内容
根据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状况、健康风险因素、健康状况等,结合各人群的文化程度、职业特点等因素编制重点职业人群健康保护指南,为重点职业人群健康风险预防控制提供指导策略。拍摄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题材宣传短片或其它形式传播作品。
7.2 工作要求
⑴投标单位应充分掌握上述12类重点职业人群的人群基本特征、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行为、主要职业健康风险、职业健康需求、各重点职业人群主要健康问题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根据重点职业人群特征及职业危害风险类别制定针对性的职业健康保护指南。
⑵制定职业健康保护指南数量3~4本,至少包括2类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和1类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各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指南须根据人群特点编制,重点突出,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具有针对性指导作用。内容至少包括人群主要接触的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健康危害的表现、预防措施等。
(3)拍摄5部以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题材宣传短片或其它形式传播作品,包括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主题宣传片1部,时长5分钟以上,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科普短片4部以上,每部时长2分钟以上。
8. 建立重点职业人群健康动态数据库
8.1 项目内容
建立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深圳市人群数量大、职业健康问题突出的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的动态健康数据库。数据库内容包括重点职业人群人口学基本资料、职业健康素养情况、职业健康基础指标(如因病休工天数)、基本健康指标(如血压、血常规指标、尿常规指标、心电图等),以及各人群特征性指标(如快递员肌肉骨骼疾患情况、环卫工职业伤害情况等)。
8.2 工作要求
8.2.1 工作对象
⑴总人数≥10000人,其中接触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5000人,非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5000人。
⑵涵盖职业接触粉尘、化学因素、噪声、放射性等传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以及教师、快递员、视频作业人群、环卫工、公交司机、警察、消防员、医护人员、港口作业人员等非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
8.2.2 工作质量
⑴投标单位应充分掌握上述12类重点职业人群的人群基本特征、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健康技能、职业健康态度、职业健康行为、主要职业健康风险、职业健康需求、各重点职业人群主要健康问题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作为动态数据库的基线资料。
⑵数据库须包括人群人口学基本资料、职业健康素养情况、职业健康基础指标(如因病休工天数)、职业健康检查指标(传统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及特殊作业人员至少应包含《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确定健康检查项目。非传统职业危害接触人群至少应包括基本健康检查项目如血压、心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内外科常规检查等,以及人群特征性项目,如环卫工经常在潮湿环境中作业,检查类风湿因子,公交司机长时间处于固定体位,拍摄颈部、腰部正侧位X线片等)。
⑶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须由具备流行病与卫生统计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人执行,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并及时更新,随时可以提供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的相关数据资料。
9. 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内容,工作质量满足服务要求,出具12类重点职业人群健康保护工作报告及深圳市职业人群健康保护行动总结报告。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定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80%经费,待采购单位验收后支付剩余20%经费。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中标单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对象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过程中做好质量控制,确保所有资料真实、可溯源。定期、及时将相关报表交采购单位。
投标人未能定期完成服务项目工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采购单位支付总服务费用总额的1‰违约金。
评标信息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部分 | 45 | |||
| 序号 | 评分 因素 | 权 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 针对本项目提供紧扣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主题,有明确的目标和可量化的指标;有明确的组织架构,领导小组、专业技术组、人群项目组,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及长期的发展规划。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二)评分标准: 1. 优:项目总体思路清晰明确,方案合理可行, 满足服务要求,针对性强; 2. 良:项目总体思路比较清晰,方案比较合理 可行,可以满足服务要求; 3. 中:项目总体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 可行,基本可以满足服务要求; 4. 差:项目总体思路不清晰,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把握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投标人基于重难点提出的应对措施或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二)评分标准: 1.优:内容合理性强,重难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 2.良:内容合理性较强,基本能抓住重难点,应对措施具备一定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3.中:内容合理性一般,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一般; 4.差: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未抓住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得分。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审内容: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要求保障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等。 (二)评分标准: 1. 优: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科学详细,针对性强,全面响应招标文件需求; 2. 良: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较科学详细,有一定针对性,全面响应招标文件需求; 3. 中: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一般,针对性不强,未全面响应招标文件需求; 4. 差:未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
| 4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以下二项承诺的得 100 分,否则 不得分。 (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配置。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40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1. 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备案,类别包括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放射因素类的,得40分; 2. 投标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的,得30分; 3. 投标人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级为甲级的,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有承接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职业人群保护行动项目业绩的,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6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1. 具有医学博士学位的,得50分, 2. 具有正高级医师职称的,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1. 团队成员≥80人的,得50分; 2. 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0人的,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5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 8 | | (一) 评分内容: 1. 投标人深圳市范围内有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固定场地,得50分。 2. 投标人培训会议室容纳人数不少于200人及体检场所日均检查量人数不少于250人,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应电子版照片)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
| 6 | 服务网点 | 3 | 专家打分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 50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4 | 诚信情况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其他
附件
(单一来源)2021年度职业健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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