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3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深化完善 | 服务内容: 《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深化完善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桂发[2019]2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20号)、《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尽快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南国总规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提出编制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基于上述背景和形势,《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南宁市、自治区审查,上报国家。为将《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容精确传导至各高新区,迫切需要开展《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成果编制工作。 二、项目类型: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设定的期限保持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编制依据 (1)《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 然资发(2019) 8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桂 自然资办[2019]215号) (5)《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6)《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尽快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南国总规办 [2020]14号) (7)《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工作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南国总规办 [2020]13号) (8)《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南宁市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南自然资函 [2021]2258号) 五、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高新区本级管辖范围(不含综保区),面积约155平方公里,其中自然资源批复的“三区三线”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建设用地面积约70平方公里。 (二)编制内容 依据批复后 “三区三线”成果及第一阶段《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开展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深化完善作作,主要内容包括: (1)深化化功能结构分区:深化细化市总规的总体功能结构,结合高新区的现状及发展诉求确定各主要功能分区。 (2)细化用地布局:在市总规用地布局基础上,合理细分用地性质,传导至下一层级的详细规划。 (3)落实公共配套:按照市总规要求,落实市级、城区级公服设施,按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补充完善公服设施体系。 (4)完善道路交通:在市级确定的快速路、干道基础上,合理增加城市支路,完善道路系统。 (5)完善市政配套:落实市总规确定的大型市政设施,并补充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设施。 (6)提升绿地开敞空间:在市级确定的市级、城区级公园基础上,合理增加片区、组团级绿地。 (7)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深化市级确定的工业、仓储用地布局,植入产业配套,利于职住平衡。 (8)引导城市设计:在市总规确定总体城市形态基础上,细化城市的蓝绿网络、节点标志、开发强度分区、天际线等。 (9)落实规划传导:划定控规单元,将分区规划内容精确传导至控规单元。 (三)编制技术要求 1、规划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数据库等,主要内容包括: (1)基础和形势 总结分析高新区基本概况、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和面临的机遇挑战。 (2)目标与战略 阐述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明确高新区战略定位、空间格局,以及区域定位、国土利用引导和主要约束性指标。 (3)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进行城区空间全要素布局,分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明确相关空间规模及保护目标,提出“三区三线”管控细则和不同用途之间的转换规则。 (4)空间保护体系规划 从资源要素保护边界划定、“三区三线”管制、自然资源保护体系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等方面明确全域空间保护体系规划。 (5)发展布局规划 对不同类型空间提出发展指引,对全域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体系布局等发展要素配置进行统筹规划。 (6)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综合确定高新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明确中心城空间布局,统筹规划中心城支撑保障体系,对总体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特色、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提出原则要求。 (7)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 明确城区地区、农村地区、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目标及范围,提出重点整治项目及整治措施。 (8)魅力空间格局 围绕城区生态资源、农业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等资源优势,以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为目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识别可利用开发区域作为魅力空间,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9)实施保障 从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数据要求 分区规划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同步建立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数据库。 |
133.8000 | 2023年07月 |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06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