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合拍招字[2024]第003号
致:福建尊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新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源山清泰岩至弘一法师舍利塔步游道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清源山景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989789.00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包含园路、台阶、栏杆、栈桥、挡土墙、排水沟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包含园路、台阶、栏杆、栈桥、挡土墙、排水沟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989789.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本项目需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工,完工后在15日内完成结算申请等工程移交工作;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27 日8时30分00秒至 2024年 10 月 08 日15时30分00秒;到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水利水电综合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 万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本项目不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清源山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10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cms/)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电话: 18659826957 ,传真: /
联 系 人: 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水利水电综合楼五楼
联系电话:0595-28765333/13107879606,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日期:2024年 09 月27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