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沈抚新区]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重发第1次公告]
金额
250.7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7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鄢海冰13314130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2310-211500-04-05-52394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
    2.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拉古乡刘山村板石组,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负责该工程对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内暂未进行规范化处置333021.4立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原位管控,阻断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影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场地56172.30平方米、钢渣倒运8237.30立方米、边坡整68483.59立方米、敷设HDPE膜62032.56平方米、压膜土袋砂土150立方米等。
    4.项目投资估算:250.72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EPC总承包:234.71万元
    6.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2日 开工至 2024年07月19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3001329001001
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钢渣堆体管控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负责该工程对抚顺市恒通石灰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内暂未进行规范化处置333021.4立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原位管控,阻断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影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场地56172.30平方米、钢渣倒运8237.30立方米、边坡整68483.59立方米、敷设HDPE膜62032.56平方米、压膜土袋砂土150立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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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8.招标范围:工程测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配合招标人及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公司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包括施工图审查、各项目成果报审、报批、设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3.投标人拟派施工工程师须具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4.投标人拟派设计工程师须具 资格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 ③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
    6.其它要求:1、资格条件: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 ③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 2、EPC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2)EP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EPC项目经理。 3、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注:EPC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先生
姓名:
鄢海冰
单位: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单位: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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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 75-1 号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140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鄢海冰
电话:
18624130013
电话:
13314130008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鄢海冰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586198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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