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华鹤-2023-2024年石灰石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油华鹤-2023-2024年石灰石
海油华鹤-2023-2024年石灰石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华鹤-2023-2024年石灰石)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华鹤-2023-2024年石灰石 |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生产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预计每年锅炉装置用石灰石10200吨,气化装置用石灰石粉2.8吨,拟采购3年用量。(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公用工程部石灰石技术询价文件) |
2022年12月 |
★ 投标方提供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灰石或相关产品销售。 ★ 承运车辆需确认其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等,并提供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 投标方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公用工程部石灰石技术询价文件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11月17)至(2022年1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
公用工程部石灰石技术询价文件.pdf
公用工程部石灰石技术询价文件.pdf
附件2: 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pdf 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pdf
附件2: 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pdf 气化部石灰石粉技术询价文件.pdf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2023年公用工程部门
石灰石项目
技术询价文件
(货物类)
2022年09月5日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目录
1总则
2项目概况
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2
3.1标准规范
3.2技术要求......
4供货范围及要求2
4.1供货范围
4.2供货要求..
5交货期.3
6检验和试验
..3
7售后服务
3
8技术投标文件要求
.3
9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
10附件
刘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1总则
本技术询价文件仅适用于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2023年公用工程部门石灰石的采办。
它规定了该项目采办在标准规范与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及要求、交货期、检验和试验、售后服
务、技术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可选)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1本技术询价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
全部有关标准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应提供符合本技术
询价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
标人必须满足。
1.2任何偏差都应取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已经认可了本技术询价文
件中的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询价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其服务完全符合本技术询价文件的明确的和潜在要求:如有异议,应在以“技
术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文件中加以详细描述。
1.3本技术询价文件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
准规范执行。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或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而产
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4当招标人的有关技术文件发生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将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执行:采用的技术
标准规范、详细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1.5招标人对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审核,并不能减轻或取消投标人对所供设备及其服务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
1.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附属物资,必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技术询价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并
对所供设备及附属物资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1.7投标文件不满足任何一项本技术询价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技术条款(参数),其投标
将被拒绝。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年公用工程部门生产用石灰石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概述:
本技术文件是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2023-2026年石灰石采购的技术文件,供应中海
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石灰石粉,采购总量3.06万吨(3年使用量),合同期限暂
按3年。
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3.1标准规范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若以下标准规范与最新的国家、行业
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或相冲突,则应按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3.2技术要求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3.2.1资质要求
★投标方提供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灰石或相关产品销售。
★承运车辆需确认其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驾驶
人员应具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并提供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
投标方必须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045001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等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
3.2.2业绩要求:至少一项成功业绩。
3.2.3★技术指标
名称 | 名称 | 单位 | 数值 |
Mg0 | % | <4 | |
纯度分析 | CaO | % | 47~52.4 |
纯度分析 | FeO | % | <0.2 |
纯度分析 | 游离Si02 | 为 | 2~3 |
纯度分析 | 盐酸不溶物 | % | <3 |
锅炉石灰石粒度 | 锅炉石灰石粒度 | 0.1-0.3mm | 0.1-0.3mm |
4供货范围及要求
4.1供货范围
投标方安排专用车辆(或投标方委派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或车辆)负责华鹤公司石灰石运输、
卸货服务。
4.2供货要求
招标方通知订货12小时内,货到现场,货物应满足3.2.3要求。
交货期
5
协议期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应急特殊情况能满足8小时内运输到厂能力。
检验和试验
H
总体按“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
8技术投标文件要求
8.1公司简介
8.2公司、人员资质及取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等级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
3
子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理体系认证。
8.3所使用的标准规范。
8.4质量保证措施。
8.5服务及质量承诺。
9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
不适用
10附件
《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附件1(承包项目安全责任书2022版)
承包商HSE责任书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甲、乙双方研究
协商,拟定以下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责任条款,明确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责任。
环保管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
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2.乙方在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
排放标准。
3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
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
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进入甲方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对环境
造成污染,对施工现场的废物应在甲方指导下进行收集、分类及处理。因施工原
因造成破坏性大或影响广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的法人代表必须在3天以
内亲自到甲方的安委会就事故进行报告。
4因乙方责任导致环保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妥善处置事故,
避免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
5.乙方妥普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
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相关方车辆,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
放的废气、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7.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或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应在甲
方指导下收集、分类处理。
凡进入甲方厂区的相关方,由甲方接待部门对其进行指导,必要时,
8
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进行指导。
职业卫生:
甲方作业现场存在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氨、硫化氢、一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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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二氧化硫、甲醇、甲醛、二氧化碳、氰化氢、液化石油气、煤尘、电焊烟尘、
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二氧化锰等。
10.严禁未成年人、孕期及哺乳期女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11.乙方必须雇佣身心健康、称职的员工完成工作并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认为是身心健
康的、称职的人员:严重睡眠不足疲乏无力的,患传染病的、心脏病的,依赖药
物的、酶酒的、血压异常等疾病及赌博和吸毒的人员:如在非外力作用下,乙方
人员在厂区突发自身疾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乙方单位需长期驻厂服务的(大于20天),承包商对应工作区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或根据《华鹤公司驻厂承包商人员体检要求》,在符合国家卫生健
康委《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县级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组织完成入厂职
业体检,严禁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等职业健康损害人员从事其所禁
总的作业。按照甲方《承包商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入职、岗中、离岗
健康体检: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承包商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个人健
康监护档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入职、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周期
1年。
13.乙方在甲方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从事I级劳动强度人员,男
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从事Ⅱ级劳动强度人员,男性不超过55
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从事Ⅲ级及以上劳动强度人员,从事特殊作业及从事高
空、高温体力劳动的工作,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劳动强度认
定由甲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I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
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
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I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
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
当于重强度劳动。IV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
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14.乙方从事零星、短期工程,短期(不超过20天)在甲方作业现场工作
的(含短期雇佣员工),乙方应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乙方须提供身体
健康、无良好的人员到甲方作业现场实施作业,并与甲方签订《短期工作及零星
用工人员健康承诺书》。
15.不满足上述职业卫生要求的承包商员工,由乙方调整其工作岗位,从
事其它工作。
安全管理
1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了解和掌握甲方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
系中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乙方人员方可进入生产装置区
作业。
17.甲方根据乙方在落实安全措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尽可能给予乙方帮助。
18.乙方应确保其所有员工熟练掌握基本健康安全环保知识和技能,建立
安全管理网络报甲方备案。在预防事故、控制损失和保护环境方面,采取积极的
态度与甲方合作。
19.乙方应对自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安全教育、临场自救
训练和考核,并负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以及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和急救
措施的落实,接受甲方的安全督察。
20.对于国家要求实行资质许可制度的企业(承包商),乙方投标时应提
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其现场主管负责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书
21.乙方应对所投标项目组织风险识别,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2.乙方必须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工具、装备。
23.乙方应教育所有员工将任何安全隐患向其直接主管或者甲方现场监督
(代表)报告。
24.乙方应确保所有按承包合同和附件提供的设施、设备、机器、器械、
部工具和装备等符合有关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同时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有序。
25.涉及特种作业的项目,乙方应提供参加该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证明,并持证上岗。
26.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如果甲方同意分包,
应该明确乙方对分包商的管理责任和控制措施。
27.乙方必须组织好现场的风险评估和隐思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
除,对于单方面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我公司。
28.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项目管理代表
报告并上报事故初步报告,10日内上报事故最终报告,甲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
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29.乙方在甲、乙类防火区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车辆应加装阻火器。
30.乙方应对于风险较大的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动土、吊装起
重、危险品运输、多工种联合作业及同一场地交叉作业等,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
及技术交底、工作许可、特种作业许可等规定
31.乙方作业现场人员总数每30名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监督,低于30人至
少配备一名兼职安全监督。
32.乙方应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严格监督
管理,保证员工按照要求穿戴。乙方员工进入危险化工生产装置区最低安全防护
要求:佩戴出入证、戴眼镜、穿统一工作服、戴安全帽、戴护听器(耳塞或耳罩)、
穿统一工作鞋:乙方员工进入厂区非危险化工生产装置区作业最低安全防护要求:
佩戴出入证、穿统一工作服、戴安全帽或工作帽、穿统一工作鞋。除上述最低要
求以外,乙方还应为员工提供专项作业所需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
33.乙方运输人员及车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甲方
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规定,因乙方原因在甲方生产区及道路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
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车辆在运输途中,因堵车、查车、交
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有关问题,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各类运输车辆、槽车、叉车等车辆应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如:危化品运输资质、定期年检等;乙方运输相关人
员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资质证书,如危化品运输证、押运证、叉车证
等:因乙方运输车辆或运输人员资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健康通用条款:
35.乙方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所有人员均已经通过必要
的职业培训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培训,有资格并且可证实能从事承包合同规定的
相应工作。
36.甲方对乙方有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
理和安全监督。乙方应与甲方现场监督(代表)一起协调所有活动。
3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安全作
业规程:遵守甲方安全(或HSE)管理制度。
38.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维系自身良好的健康、安全、环保
体系。乙方因履行合同造成本单位、甲方、第三方的人员损失或财产损失以及环
境污染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除非该等损失系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
39.乙方应指定现场主管负责人,并提供该人员管理经历材料。乙方应指
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该人员管理经历材料。
40.乙方应提供本企业安全(或HSE)管理体系或制度(第一次)。
41.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对乙方的人员、设备、场地等进行检查
或审核,当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程序或工作环境对人身、财产或环境构成了威胁,
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了甲方安全环保政策、程序或任何有关的
健康安全环保标准,甲方有权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责令其整改,并按照《违
纪处罚标准表》明示的处罚标准给予处罚,处罚款缴纳现金或由甲方计划财务部
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的工作,或将其有关
员工从工作场所撤换掉。由此带来的进度、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健康要求的任何行为均视
为对承包合同的违约,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3.对于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乙方不仅对
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而且要独立承担工作中遭受的意外风险和事故损失。
44.凡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反施工、作业有关安全作业
规程和本责任书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5.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并按照应急程序的
要求报告作业地点所在部门,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46.在项目验收时,甲方将乙方的HSE绩效列入考核验收范围。驻厂承包商
按照《中国海油承包商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累积记分暂行办法》及《承包商黑名单
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7.对乙方单位违纪和事故处罚标准见《违纪处罚标准表》和《事故(C级
及以下)违约扣款及记分标准表》:对乙方个人违纪行为和事故处罚标准参照甲
方HSE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此安全责任书作为承包项目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刘
ab)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及地面等
ac)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ad)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ae)未经授权取消或绕过安全联锁;
af)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ag)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ah)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ai)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aj)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ak)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al)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6.1.1.3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a)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b)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玩手机、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e)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d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e)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f)在禁烟区域吸烟
g)各级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或不按规定带班、值班
h)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或操作,填写虚假工作记录;
i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j)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k)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1)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
m)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未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n)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o)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殿、寻畔滋事。
6.1.2“三违”行为考核要求
对发生“三违”行为人员,每次罚款100~2000元(不包括事故处罚),对
发生“三违”行为的责任部门,情节较轻扣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12分/
人·次;情节比较严重扣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3~5分/次;情节严重扣当
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6~10分/次。承包商违规,参照公司部门分值对等金额
进行扣罚。
6.2其它违章行为考核
6.2.1其它违章行为主要内容
6.2.1.1在生活区、厂内及上下班途中驾车超速行驶的
a)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
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超
过15km/h;
b)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行驶速
度超过10km/h;
e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
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超过5km/h:
d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超过30km/h,其它道路超过
20km/h;
e)在上下班途中超过路段限时速驾驶。
6.2.1.2驾、乘车未系安全带的:
6.2.1.3厂区内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非生产车辆违规进入二、三号大道或装置
区:
6.2.1.4伪造公司车辆出入证或车辆与出入证不符的;
6.2.1.5承包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厂作业,或私自更换人员进入厂区未经安
全教育进行作业的;
6.2.1.6承包商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或佩戴胸卡的
6.2.1.7承包商人员伪造入职体检报告的:
6.2.1.8承包商人员持伪造的特种作业证作业的;
6.2.1.9曾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安全教育进厂务工、作业的
6.2.2其它违章行为考核要求
6.2.2.1超速驾驶的,根据超速范围,每次罚款额度100元~2000元,部门总
经理或承包商承担50%连带管理责任;
a)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
刘
b)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
d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e)危化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
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
2000元。
6.2.2.2驾、乘车员工违规不系安全带,扣违规者200元/人/次;部门总经理
或承包商承担50%连带管理责任;
6.2.2.3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公司员工每次罚款200元,部门总经理或承
包商承担50%连带管理责任
6.2.2.4员工私家车或承包商车辆与出入证不符的,每次罚款500元;承包商
伪造公司车辆出入证的,每次罚款承包商5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后永
久禁入广区:
6.2.2.5承包商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厂作业,或私自更换人员进入厂区未经安
全教育进行作业的,第一次罚款承包商5000元,第二次罚款承包商10000元。
6.2.2.6承包商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或佩戴胸卡,每人次罚款200元
6.2.2.7承包商人员伪造入职体检报告入厂作业的,要求承包商开除相关人员,
同时罚款承包商5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将加倍处罚:
6.2.2.8承包商人员持伪造的特种作业证作业的,要求承包商开除相关人员,
同时罚款承包商5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将加倍处罚;
6.2.2.9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安全教育并进厂务工、作业的,要求承包商开除
相关人员,同时罚款承包商5000元,情节严重的,将加倍处罚。
6.3安全环保事故考核
6.3.1满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扣1~2分/次;未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
报告,扣1~2分/次;发生C级以下事故扣1~5分/次;发生C级轻伤事故,扣
除当月5~10分/次;发生C级重伤事故,扣除1~3个月QHSE考核分值:发生
B级以上事故,扣除全年QHSE考核分值。
6.3.2因工艺操作、设备设施(机电仪)等管理缺失,导致C级(重伤)及以
上安全事故的,生产或装备管理部门连带50%管理责任。
6.3.3环保事故考核依据公司《环保考核管理细则》执行。
6.4产品质量事故考核
质量事故分级请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事故管理细则》
满报、荒报、漏报、迟报事故,扣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1~2分/次;未按
规定时限上报事故报告,扣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1~2分/次;发生D级以
下记录事故扣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1~5分/次;发生C级及以上事故,扣
当月(季度)QHSE绩效考核5~10分/次。
6.1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离临边2m范围内的高台(高度2m及以上)上没有挂安全带;
b)在脚手架上没有挂安全带。
6.2任何人不得违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未办理作业许可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b)未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分析检测即进人作业或气体检测不合格,人
员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即进入作业:
c)在受限空间环境内作业,照明工具未使用安全电压电源
d受限空间内作业未系安全带和救援绳
e)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失去联系仍在受限空间内作业。
6.3任何人不得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未办理作业许可即开始动火作业(固定动火点除外);
b未对动火区域或设备、管道内进行气体检测且气体浓度合格即开始动火
作业;
)未对动火区域内地沟窖井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d动火区域内可燃物未清理、动火区域内与防腐涂刷油漆交叉作业、地沟
客井未进行防火覆盖;
e)高处作业未设置防火毯、接火盆。动火无监护人员即开始动火作业
6.4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带电作业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严禁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的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b)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未办理作业许可即开始作业
e)作业人员未完全遵守专项作业方案或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
6.5任何人不得接触运行设备的运动部件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作业前未办理作业许可并得到批准
b)带电设备未进行能量隔离开始作业;
c)作业人员未完全遵守专项作业方案或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
6.6任何人不得未经审批停用或旁路报警联锁系统(含火灾、可燃气体监测)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未经批准擅自停用或旁路报警系统,设备设施
b)未按照变更管理要求,停用或旁路联锁系统,设备设施
6.7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吊装作业区域内行走,不得在货物堆垛旁站立。
6.8任何人不得在厂区内打架、斗毁、班中饮酒、班前饮酒,不得在装置区内
吸烟、防爆区域内接打手机。
6.9任何人不得无证从事叉车、铲车、工具车、吊装、电动气动工具和化工工
艺操作等特殊作业。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无证从事叉车、铲车、工具车等特殊作业;
b无证从事吊装、电动气动工具等特殊作业:
e无证从事压力容器、锅炉操作等特种设备作业
d无证从事仪表、电气、空分、合成氨等特种作业。
6.10任何人不得违反公司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出现以下行为或现象将视为违反本要求
a)在厂区道路超速行驶;
b)车辆未放置在指定停车区域:
e)无证驾驶机动车;
d)工具车人货混装
e)在厂区内进行车辆作业时,车见人未停让、人见车未避让:
f)当叉车载货高度影响司机视野或者超过驾驶中司机的胸高时,叉车未倒
行。
6.5事故责任人考核
6.5.1事故主要责任人考核
对于E级安全环保事故或D级质量事故主要责任人,扣除其当月绩效奖金
300~1000元;对于D级安全环保事故或C级质量事故主要责任人,扣除其当月
绩效奖金1000~2000:对于C级安全环保事故或B级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人,
扣除其2000~5000元绩效奖金。
6.5.2事故次要责任人考核
对于E级安全环保事故或D级质量事故次要责任人,扣除其当月绩效奖金
200~1000元;对于D级安全环保事故或C级质量事故次要责任人,扣除其当月
绩效奖金500~1500元;对于C级安全环保事故或B级以上质量事故次要贵任人,
扣除其1000~3000元绩效奖金。
6.5.3事故领导贵任人考核
对于E级安全环保事故或D级质量事故领导责任人,扣除其当月绩效奖金
200~500元;对于D级安全环保事故或C级质量事故领导责任人,扣除其当月
绩效奖金500~1000元;对于C级安全环保事故或B级以上质量事故领导责任人
扣除其500~2000元绩效奖金。
1管理要求
7.1公司内部员工及部门、单位HSE考核与奖惩管理要求
7.1.1公司内部HSE管理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部门奖罚与员
工个人奖罚相结合。
7.1.2健康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单位的月度/季度HSE管理考核按照HSE考核
细则执行,考核内容及权重根据公司HSE管理要求比例。年度考核以各部门年初
与公司领导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状为依据。
7.1.3对及时发现/处理安全、环保问题或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嘉
奖,符合以下行为的人员,由各生产部门提出,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
管领导审批,由计划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执行嘉奖。
a)对及时发现/处理安全、环保问题或隐患,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爆炸、人员伤亡、装置停产、财产损失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行为成绩
显著者;
刘
b)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e)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
自主要参与者:
d)在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防
止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成绩突出者。
7.1.4安全、环保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a)适用于在年度安全环保管理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和集体和个人奖励评比,
分别设立安全环保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环保管理先进个人:
b)名额:分别从各部门中进行评选,获选名额均不超过参选总人数的10%,
具体划分细则以下发的评比方案为准;
c)奖励方式:安全环保管理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并颁发奖牌:安全环保
管理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d申报程序:参选部门提报审批表及事迹材料,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核汇总
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7.1.5公司对各部门HSE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按考核细
则对相关部门提出HSE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7.2承包商HSE考核与奖惩管理要求
7.2.1对承包商的HSE违章行为的处理,健康安全环保部按相关HSE管理办法
处理,开具HSE处罚单,下达HSE处理决定。
7.2.2健康安全环保部定期对HSE违章行为处理情况在生产调度会、生产经营
例会以及HSE月度例会上进行通报。
事故(C级及以下)违约扣款及记分标准表
序号 | 类别 | 等级 | 事故性质 | 扣款标准 | 记分标准 |
人员伤害事故 | E级事故 | D级以下的简单医疗处理、未遂事故 | 2000元/次 | 1分/次 | |
人员伤害事故 | D级事 | 未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可记录伤害事故 | 3000元/次 | 2分/次 | |
C级事故 | 未达到B级的人员损失工作日伤害事故 | 5000元/次 | 3分/次 |
因环境危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
E级事
故:指D级以下的简单医疗处理、未遂事故和直接经济2000元/次1分/次
学
损失1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事故等。
因环境危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
环境污D级事
故:未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可记录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3000元/次
2分/次
染事故故
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因环境危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
C级事
故:未达到B级的人员损失工作日伤害: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次3分/次
故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引起省级主流媒体关注。
社会影C级事
5000元/次1分/次
3引起省级主流媒体关注。1分/次
响事件故
E级事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财产损失事故等。2000元/次1分/次
故
财产损D级事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000元/次2分/次
失事故故
C级事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5000元/次3分/次
故
潜在重
大风险潜在重大风险事件包括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害、财产损
3000元/次2分/次
5
事件害
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的事件、未遂事件。
事故
其它2分/次
63000元/次2分/次
注:承包商发生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按照总公司《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累积记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积分;发生C级及以下事故,按本管理办法《事故(C级及以下)违约扣款
及记分标准》进行扣款和记分,如与华鹤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规定重复时,按较高标准
进行扣款和记分。
承包商(投标方或投标方)已经认真阅读该承包商HSE责任书,并承
诺履行该承包商HSE责任书。
刘
技术参数比较表
标书编号/包号:
产品名称:石灰石(投标人/供应商)/国别 | 产品名称:石灰石(投标人/供应商)/国别 | 产品名称:石灰石(投标人/供应商)/国别 |
招标/谈判文件要求 | 评议 | |
主要指标 | 技术参数1、投标方提供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灰石或相关产品销售。2、承运车辆需确认其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资质和业绩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并提供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 | |
1、CaO:47%~52.4%2、MgO<4%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3、游离Si02:2%~3%4、Fe203:<0.2%5、盐酸不溶物:<3%6、锅炉石灰石粒度:0.1-0.3mm | ||
安全措施与承诺《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 ||
般指标 | 1、石灰石宏观验收标准:目视无杂物,如泥巴等:手摸不应有粒状感觉等。石灰石应无毒,不得对使用方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或其它水污染事件,不得对人员造成伤采用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害。2、投标方的石灰石必须满足我公司脱硫工艺系统需要。3、投标方必须提供石灰石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职业安全防护等说明,需经过质监部门的质量检验和职业安全卫生部门的鉴定。 | |
必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技术询价文件及标准质量保证措施规范要求,并对所供石灰石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 ||
进度计划协议期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 ||
服务承诺应急特殊情况能满足8小时内运输到厂能力 | ||
供货范围 | 技术文件要求供货清单3.06万吨(3年使用量) |
制造商/国别
型号
数量
刘
结论 |
1“评议”栏中填写“接受”或“不接受”
2“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3主要技术指标为询价文件中“条款,其中一项不接受,结论为不合格。一般指标偏离超过询价文件规定
的要求时,结论为不合格。
4★”条款的设置可以参考上表,也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如有需要在询价文件中明确一般指标偏离超
过多少项判定不合格。
参评人员:技术负责人:
刘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2023年气化部
石灰石粉项目
技术询价文件
(服务类)
2022年09月16日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目录
1总则
2项目概况.
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2
3.1标准规范.2
3.2技术要求....2
4供货范围及要求
3
4.1供货范围3
4.2供货要求...
5交货期
6检验和试验
3
7售后服务
8技术投标文件要求
9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
10附件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1总则
本技术询价文件仅适用于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2023年气化部石灰石粉的采办。它规
定了该项目采办在标准规范与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及要求、交货期、检验和试验、售后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可选)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1本技术询价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
全部有关标准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应提供符合本技术
询价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
标人必须满足。
1.2任何偏差都应取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已经认可了本技术询价文
件中的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询价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其服务完全符合本技术询价文件的明确的和潜在要求:如有异议,应在以“技
术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文件中加以详细描述。
1.3本技术询价文件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
准规范执行。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或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而产
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4当招标人的有关技术文件发生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将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执行:采用的技术
标准规范、详细设计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1.5招标人对投标人技术文件的审核,并不能减轻或取消投标人对所供设备及其服务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
1.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附属物资,必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技术询价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并
对所供设备及附属物资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1.7投标文件不满足任何一项本技术询价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技术条款(参数),其
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年气化部生产用石灰石粉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概述:
本技术文件是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2023-2024年石灰石采购的技术文件,供应中海
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石灰石粉,采购总量2.8万吨(1年使用量),合同期限暂
按1年。
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3.1标准规范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若以下标准规范与最新的国家、行业
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或相冲突,则应按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3.2技术要求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3.2.1资质要求:
投标方如有石灰石粉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
★承运车辆需确认其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复
印件等、并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
投标方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045001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等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
3.2.2业绩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说明。
3.2.3★气化部应用石灰石粉规格技术指标:
内容 | 正常操作 |
石灰石含碳酸钙纯度 | >90% |
气化石灰石粒度 | 200目通过率90% |
氯离子 | <100PPm |
供货范围及要求
4
4.1供货范围
投标方安排专用车辆(或投标方委派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或车辆)负责华鹤公司石灰石粉运
输、卸货服务。
4.2供货要求
招标方有权调整供货时间。在招标方将调整后的供货时间书面通知投标方后,投标方应当
按照调整后的供货时间供货。除非招标方对于供货时间的调整加重了供货方的义务,否则供货
方不得另行向招标方主张增加费用。
5交货期
★协议期间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检验和试验
总体按“3.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售后服务
7
不适用
8技术投标文件要求
8.1公司简介
8.2公司、人员资质及取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等级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
8.3所使用的标准规范。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8.4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8.5详细的进度控制计划表及进度保证措施。
8.6质量保证措施。
★必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技术询价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并对所供石灰石粉的质量负有全部责
任。
8.7服务及质量承诺。
9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
不适用
10附件
《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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