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信丰市政项目经理部物资(水泥稳定碎石)询价公告
金额
14289.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502-xfsz-xj-2023-002
预算金额14289.4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编号:CR2502-XFSZ-XJ-2023-002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信丰市政项目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水泥稳定碎石(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1月18日上午10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报价维护操作。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5%

1410.68

2
级配碎石
最大粒径不超过37.5mm,符合设计要求

3031.29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信丰高新区集友路(高新大道东段中鼎建材-新105国道)等四条道路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地点:信丰高新区
2.3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解决。
2.4工程内容:
(1)集友路(高新大道东段中鼎建材-新105国道)道路新建工程,起于集友路中鼎建材,终于与新105国道交叉口,道路全长933.00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
(2)白石路东段道路工程,起点接诚信大道,后向东至正天伟科技企业门口,全长261.36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 km/h。
(3)广州中路(经二路)道路工程,起于高新大道(集友路西段),终于与光电一路交叉口,道路设计全长1350米,行车速度3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4)大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建设工程,起点接入厂区道路(现状接顺),起点桩号 K0+000,道路向东,经工业四路(规划)、工业七路(规划),终点与东环路(规划)相接,终点桩号 K0+814.614,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km/h。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桥梁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工程造价14289.48万元,计划于2021年8月8日建成,合同工期为230天。项目业主为信丰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人需具有本次询价物资设备生产或供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具有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具有一年内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本次询价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报价人。
3.8不接受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报价人的报名。
4.报价要求
4.1报价资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2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要求
5.1计量方法:按实际交货由甲方技术人员实际过磅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认数量进行结算。磅单需双方签字确认。
6.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在甲方每完成一次业主验工计价时办理相应工程的该批物资结算,在发票开具完成结算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本次验工计价的工程进度款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60%的货款,在甲方本次验工计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相应工程款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至该批物资价值85%的货款;待甲方本次验工计价的工程办理完竣工审计结算并收到相应工程款后,30天内支付至该批物资价值95%的货款。如建设方投资计划调整、规划审批问题、自然灾害、环评问题、征地拆迁、施工组织安排的原因、设计方规划重新调整、地方政府部门审核检查、以及相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我方停工以及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乙方不向甲方申请停工补偿。
6.2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金融票据。其中金融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5%,期限为12个月(金融票据包含但不限于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融信及其他供应链金融,票据类型及期限选择由甲方根据现有存量指定)的方式支付。如果乙方提前预支金融票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信丰市政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绿源大道小微创业园信丰市政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田杰    联系电话: 18207389010
邮箱:780986486@qq.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信丰市政项目经理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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