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8.17;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8.17;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 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 JGH-2023-08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 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磨河轮台西路至三个庄断面处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轮台西路至西工闸3.1km河道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及西工闸至三个庄断面内源污染处理(河道污染底泥清除)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 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 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10时30分到2023年08月24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水磨河(米东区段) 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已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米发改项目{2023}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拟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磨河轮台西路至三个庄断面处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轮台西路至西工闸3.1km河道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及西工闸至三个庄断面内源污染处理(河道污染底泥清除)等工程
2.招标内容与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全过程监理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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