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94.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T-14124139-24413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合作期设置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在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业绩。
3、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 式自拟)。
4、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 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8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方式:登陆“数 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进入“云采 购平台”,按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
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3号开标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3号开标评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 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谌家矶再生水厂厂址位于京广铁路、沪汉蓉铁路、轨道交通21号线、规划23号线合围区域。
2.1.2: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地下式再生水厂、地上城市公园和地上综合 楼。
2.1.3:合作期: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合作期设置为22年,其中建设期 2年,运营期20年。
2.1.4厂区现状:在运营初期,每日处理量无法达到设计处理量,预估实际处理 量约为10000吨/日,污水供应量不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实际污水 处理费由招标人负责向政府方收取,政府方延迟支付的,招标人支付时间相应
顺延,延迟支付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新区再生水管网建设还在进行中,近期无法通过管网实现再生水的大量销售,再生水销售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地上公园需由投标人自主经营,地上公园经营收入不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2.2
招标范围: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的运营维护服务及厂区安全,包括全地下 式再生水厂运营维护、地上城市公园的运营维护和地上综合楼与其他设施设备 的运营维护(大中修、设备重置除外)。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2.5 项目付费:本项目运营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A=P运营固定×Q1+P运营可变×Q2+P地上公园运营成本-当年再生水销售额基准 值-当年污水处理费收入基准值-当年地上公园经营收入基准值
其中:
A当年运营服务费
P运营固定指水处理固定运营费用(除管理费、大中修费用以外的固定运营费用),由投标人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0.347元,Q1年设计处理量取2700万吨(7.
5万吨/日×360日);
P运营可变指污水处理可变运营费用(除管理费以外的可变运营费用),由投标 人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0.759元,Q2为年实际处理量,预计在运营初期,每日 处理量约10000吨。具体实际处理量以实际出厂且达标的水量计量为准,通过政 府方签署的水量结算单进行确认;
P地上公园运营成本指再生水厂工程中地上城市公园的年均运营维护费用,由投 标人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90.48万元。
年度再生水销售额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
运营期(年) 1 2 3 4 5 再生水销售额基准值(万元) 473 709 945 1181 1418 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运营期(年) 1 2 3 4 5
污水处理费(万元) 1593 1912 2230 2549 2867
年度地上公园经营收入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
运营期(年) 1 2 3 4 5
经营收入限值
(万元) 211.95 238.44 264.94 264.94 264.94
综上所述,每年运营服务费中扣除的各项基准值合计如下表所示:
运营期(年) 1 2 3 4 5
各项基准值合计
(万元) 2277.95 2859.44 3439.94 3994.94 4549.9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在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业绩。
3.3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 式自拟)。
3.4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 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 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授权代表于 2024年7月18日至
202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 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方式: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进入“云采购平台”,按 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
5.3 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3号开标评标室 6.2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 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谌家矶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新城项目部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7-87898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肖雯、刘舟
电话: 15807146668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谌家矶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新城项目部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27-878986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 肖雯、刘舟
电 话: 158071466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4124139-244131)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
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组织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谌家矶再生水厂厂址位于京广铁路、沪汉蓉 铁路、轨道交通21号线、规划23号线合围区域。
2.1.2: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地下式再生水厂、地上城市公园和地上综合楼。
2.1.3:合作期: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合作期设置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2.1.4厂区现状:在运营初期,每日处理量无法达到设计处理量,预估实际处理量约 为10000吨/日,污水供应量不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实际污水处理费由招标 人负责向政府方收取,政府方延迟支付的,招标人支付时间相应顺延,延迟支付的风险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新区再生水管网建设还在进行中,近期无法通过管网实现再生水 的大量销售,再生水销售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地上公园需由投标人自主经营,地上 公园经营收入不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范围: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的运营维护服务及厂区安全,包括全地下式再生
水厂运营维护、地上城市公园的运营维护和地上综合楼与其他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
大中修、设备重置除外)。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2.5 项目付费:本项目运营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A=P运营固定×Q1+P运营可变×Q2+P地上公园运营成本-当年再生水销售额基准值-当年污 水处理费收入基准值-当年地上公园经营收入基准值
其中:
A当年运营服务费
P运营固定指水处理固定运营费用(除管理费、大中修费用以外的固定运营费用),由投标人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0.347元,Q1年设计处理量取2700万吨(7.5万吨/日×3 60日);
P运营可变指污水处理可变运营费用(除管理费以外的可变运营费用),由投标人 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0.759元,Q2为年实际处理量,预计在运营初期,每日处理量约1
1
0000吨。具体实际处理量以实际出厂且达标的水量计量为准,通过政府方签署的水量 结算单进行确认;
P地上公园运营成本指再生水厂工程中地上城市公园的年均运营维护费用,由投 标人竞价产生,最高不超过90.48万元。
年度再生水销售额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
年度污水处理费收入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
年度地上公园经营收入按下表所示基准值进行扣除:
综上所述,每年运营服务费中扣除的各项基准值合计如下表所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在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业绩。
3.3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4)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的。(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 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初步评审。
2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 请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于 2024年 7月 18日 至 202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方式: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 s: //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 , 进 入 “ 云 采 购 平 台 ” , 按 照 “ 帮 助 中 心 --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
5.3 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送达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3-3号开标评标室 6.2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汉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谌家矶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新城项目部 联系人:高工
电话:027-87898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肖雯、刘舟
电话: 15807146668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异议的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联系人:刘刚
联 系 电 话:027-87816246
3
4
运营期(年) | 1 | 2 | 3 | 4 | 5 |
再生水销售额基准 值(万元) | 473 | 709 | 945 | 1181 | 1418 |
运营期(年)1 | 2 | 3 | 4 | 5 |
污水处理费(万元 1593) | 1912 | 2230 | 2549 | 2867 |
运营期(年) | 1 | 2 | 3 | 4 | 5 |
经营收入限值(万元) | 211.95 | 238.44 | 264.94 | 264.94 | 264.94 |
运营期(年) | 1 | 2 | 3 | 4 | 5 |
各项基准值合计(万元) | 2277.95 | 2859.44 | 3439.94 | 3994.94 | 454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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