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66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工0769-286387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0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职工饭堂加装冷源(空调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总预算(元)

备注

1

中央空调

196698.35

质保期2年

三、用户需求

1.项目内容

现需要增容空调冷量约90KW,需增加设备空调(制冷量90kw空调主机1台、18000大风量内机1台、25平方电缆约150m)采用集中送风方式提供制冷(本项目含阀门安装、冷煤管道敷设、管道线路敷设、设备安装调试及天花整改修复),具体需求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直膨式空调室外机

制冷量≥93KW,电机功率≤24.3KW

1

2

空调风柜

送风量:18000CMH,电机功率5.5KW,机外余压300PA

1

3

控制面板

1

4

冷媒管(含信号线)

Φ28.6mm

m

60

5

冷媒管(含信号线)

Φ15.88mm

m

60

6

保温套管

φ28.6,厚25mm

m

60

7

保温套管

φ15.88,厚25mm

m

60

8

冷凝排水管

PVC De40

m

15

9

保温套管

De40,厚13mm

m

15

10

射流风口

Φ315

18

11

回风百叶

6000*400mm(铝质)

3

12

镀锌风管

Φ1.2mm

40

13

橡塑保温

25mm

40

14

送风静压箱

2000*1000mm(镀锌铁皮)

1

15

电力电缆

YJV-3*25+2*16

m

150

16

电力电缆

YJV-5*2.5

m

150

17

PVC线管

φ50

m

150

18

PVC线管

φ25

m

20

19

石膏板天花拆除及恢复

68m²

1

20

设备基础

混凝土

1

21

吊装费

1

22

绿色施工防护费

1

23

垃圾清运费

1

注:供应商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移交采购人使用,合同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所产生的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义务、达到合同目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空调主机及配套材料必须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按国家三包标准服务到位,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空调。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产品,而且包装规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3)成交供应商须将所需物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4)供应商技术团队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二级建造师证(机电专业)及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颁发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证及特种设备操作证(电工作业) 上述证书可同一人或多人持有。

5)项目所需电量增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实施。

3.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按采购人需求送货上门安装。

2)服务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职工饭堂。

3)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响应:成交供应商保证在出现严重故障用户无法解决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1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服务现场。

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修、更换一切损坏零部件(含配件)的费用(除人为损坏外)。

为采购人提供1名操作员培训设备安全使用技能,保证设备能进行日常操作,保养、紧急状态处理等。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红楼院区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2,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询价程序组织场拆封,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日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款项。

2.项目完工交付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报告、调试报告及资产清单表等相关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70%款项。

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

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95日至2024年9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9917点00分。

、报名和提交资料地点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2。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69-28638732。

、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二级建造师证(机电专业)及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颁发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证及特种设备操作证(上述证书可同一人或多人持有,请至少提供一人)。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询价时间(2024年910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时间:2024年910日上午9:40-9:55。

提交密封报价单截止时间:2024年910日上午9点55分。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时间:2024年910日上午10点00分。

现场拆封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6.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采购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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