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第十三标段)
金额
1213.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3.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451-8188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水务局以《关于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汤水函【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第十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香兰镇(含农场)、汤旺乡、竹帘镇。
2.3建设规模:灌溉面积20.21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417天;
2.5本项目共划分16个标段。第十三标段招标控制价:12,134,543.29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骨干输配水工程(总干渠25+300~26+126、二分干建筑物、三分干建筑物及四排干),包括渠道土方工程、渠道护砌工程、生物通道、道路工程、配套管理设施等;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包括路下涵4座、小型倒虹吸3座、分水闸4座、排水闸1座、跌水5座、维修建筑物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水务局
电    话:0454-7612226
招 标 人:汤原县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54-762247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0451-5160306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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