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华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及集成房屋项目4号车间施工 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万华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及集成房屋项目4号车间施工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20161018-KF077S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4号生产车间施工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烟台市开发区太原路56号。主要工程内容:4#车间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831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层(局部2层),主车间为钢结构(实验室为框架),最大跨度24米。资金来源为自筹,计划投资约170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 100 日历天竣工。 2.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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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不低于8000平米以上钢结构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同时还应提供相关网站打印的其业绩中标信息,附有所提交业绩无任何权限即可查询的详细网址,在网页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此详细网址回车后即可显示其业绩工程中标公示页面(上述材料提供不完全或无网上查询结果视为业绩无效));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17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1网上报名:登陆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tgcjs.com),找到本工程点击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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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17年03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tgcjs.com)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后应及时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如有问题应在上述时间内重新下载或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妥善保存该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半小时现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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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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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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