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车用燃油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12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1010800059
预算金额1250万元
招标公司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龙建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友龙1396209335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8
公告正文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车用燃油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XZP202101080005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车用燃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0万元, 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2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车用燃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车用燃油采购项目:
1、投标申请人须为本次油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供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6、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次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01-15 00:00:00到2021-01-21 10:00:00
获取方式:携投标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01-28 10: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01-28 10:30: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1、供货履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内
2、招标范围:根据我司实际业务需要,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92#国标(Ⅵ)约1200吨、95#国标(Ⅵ)约600吨、0#国标(Ⅵ)约200吨、-10#国标(Ⅵ)约15吨等。
3、供货时间:本项目履行期限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31日止,具体合同生效日期以签订为准。
4、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成品油国六标准。具体:92#国标(Ⅵ)汽油、95#国标(Ⅵ)汽油要符合GB17930-2016车用汽油的标准,0#国标(Ⅵ)柴油、-10#国标(Ⅵ)柴油要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的标准。
5、存储运输要求:中标人需免费为招标人存储燃油(不少于60天),存储燃油地点在江苏省范围内;中标人负责将燃油从存储地点运输到中汽试验场,当招标人提出送油需求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包含节假日和政府限制运输时间)将需求油品送到招标人所在地,并保证油品的数量及品质无误;若由于燃油未能及时送达导致试验延误,客户所有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其它: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每种油品每批次的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向招标人提供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具95#国标(Ⅵ)汽油、0#国标(Ⅵ)柴油油品检测报告,检测油样由招标人从送油的油罐车内提取叁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
: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联 系 人
: 陈龙建电 话
: 0515-69860880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 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联 系 人
: 杨友龙电 话
: 13962093351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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