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拍卖(二拍)公告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三河市区西外环路东侧永安路西侧新天地二期7号楼7-2-101号房屋,129.6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014123,用途为住宅。
起拍价为1045658.88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间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的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做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报名参加竞拍的,自交纳保证金开始,视为竞买人知晓并承诺具备购房资格以及自愿承担因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后果。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申请撤拍的,按悔拍处理。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四、咨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展示看样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该标的物现场看样事务,本院已委托易拍得法拍辅助(河北)有限公司为拍卖辅助机构,如需看样请联系易拍得法拍辅助(河北)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疫情期间以当地防疫政策为准)。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10 、司法拍卖存在特殊性,本院将依法办理腾房交付,不排除交付困难、时间过长等问题的出现,请竞买人谨慎竞买。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拍卖标的物本院核查尚无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对于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承担其他事宜。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凭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费。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情况,买受人可向相关单位咨询确认,欠费按照法律规定确认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对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30日17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河市人民法院,账号:13050170714800000920-0595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行号: 105146100339),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六、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七、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辅助机构:易拍得法拍辅助(河北)有限公司
拍辅联系电话:400-660-6667
按揭贷款咨询:17736762789
承办法院电话:0316-3308018
承办法院地址:三河市西环路130号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三河市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