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展暨智能网联汽车湘江高峰论坛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89.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011040153-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展暨智能网联汽车湘江高峰论坛会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110401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28 —— 2020-11-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国际会展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99555.5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甲方应于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800244272502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活动内容,包括按照约定时间,约定的项目级别、说明、数量等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产品数量及要求均应当符合双方约定。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款项,且要求乙方立即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对乙方进行监督、验收。如单个具体项目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未能按时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履行。若乙方仍不整改或履行的,甲方有权扣减对应的项目款项不予支付(如已预付,甲方有权要求立即退款);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当场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活动。 2.甲方需要提前与场地沟通乙方预留时间(预留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并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及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在活动过程中应当负责活动安全,包括现场涉及安装、搭建事宜的安全开展;同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向其活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保障人员安全,因前述事宜发生的责任由乙方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任何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5.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录制或编辑制作的现场视频、照片、图片及乙方制作的任何涉及甲方相关的物料、物品等知识产权成果,其著作权及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活动过程中,由于甲方或场地的不配合或干扰,乙方证实因甲方或场地干扰行为造成的乙方工作不能完成的,乙方概不负责,但乙方有过错的除外。 7.乙方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场地原因导致停水,停电,电源短路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甲方活动未能完成或达到预先设想的效果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或场地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但乙方有过错的除外。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之后,若乙方已向第三方预订相关活动或支付款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取消具体活动项目的,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违约金等)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 3.由于甲、乙双方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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