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l220010-01zg
预算金额14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悦025-86631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3
公告正文
编号: AGL220010-01ZG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金燕路以东,金陵村以西,燕康园小区以南,江雁山水雅苑以北
2.1.2 工程规模: 新建住宅楼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单体最大建筑高度32.5m,总建筑面积265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44㎡,地下建筑面积9793㎡。
2.1.3 合同估算价: 14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2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2月12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等,①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消防、人防、空调暖通、室外配套、室外综合管网、机电二次深化、幕墙二次深化、BIM设计、PC设计、智能化、灯光亮化、导视标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要求、红线内居配电设计等设计内容,不含支护、内装、景观等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常规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对于红线范围内外的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项目,如燃气、市政给水、供电、标志标线等工作,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中标单位须积极予以配合,提供用地资料及其他相关的文件等。 (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室外装修工程、幕墙、室外道路、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地块永久围墙、门卫、其他配套附属、标识系统及周边连接道路等工程的施工,不包含变配电工程施工。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时间、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①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对项目现场基本情况、周边环境使用状况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是否充分、全面。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总平面布局2:消防改造设计合理,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室内交通流线布局设计合理,功能完善。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室内功能布局完善,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及设施的人性化、舒适度考虑。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并有创新理念及前瞻理念,并满足使用方特定使用需求。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室内空间创意、空间环境、视觉及感官舒适度处理是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2:室内空间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达到功能和形式统一,与整体建筑室内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设计任务书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造型设计保证结构可靠、合理、可行、安全,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作出合理、清晰的设计文件组织及表达。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6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 0.3 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 0.2 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 0.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 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 0.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 0.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 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 0.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景观设计、风景园林)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2 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 0.1 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 (1)所有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2月-2022年5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13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最终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的情况,以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项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对相同者进行投票确定,票数高者排名优先。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定标因素1:
价格因素(权重50%)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次低价者为最优排序分5分;偏离基准价±0.5%(含)以内的排序分4分;偏离基准价±0.5%(不含)-1%(含)以内的排序分3分;偏离基准价±1%(不含)-1.5%(含)以内的排序分2分;偏离基准价±1.5%(不含)-2%(含)以内的排序分1分;偏离2%(不含)以上的均得0分
定标因素2: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设计评价(权重10%)
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景观方案协调统一,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进行打分。排序分分别为: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未提供得 0 分。
定标因素3:
根据投标人业绩奖项进行评分(权重20%)
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5个的,排序分5分;
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4个的,排序分4分;
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3个的,排序分3分;
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2个的,排序分2分;
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1个的,排序分1分。未提供得0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时间以证书上时间为准。)
定标因素4:
体系认证(权重5%)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三个,得排序分5分;有其中两个,得排序分4分;有其中一个,得排序分3分;没有的排序分为0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因素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注:若出现最终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情况,以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项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对相同者进行投票确定,票数高者排名优先。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419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宇华 联 系 人:何悦、俞奕豪
电 话:025-86262270 电 话:025-86631836、13815892891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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