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污水处理厂技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备(2022)169号。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
(2)项目背景: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化工园区的生产废水须专管输送、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项目建设规模:
一标段: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30400平方米,设计规模5万m3/d化工废水处理能力,土建及相关设备材料、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新建预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对现有设施设备及工艺进行改造,同时新建厂区的道路、厂区雨污水管网、照明、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以及配套除臭设施的建设等。
二标段:拟采用分片区、采用压力输送的明管收集模式对南区化工企业废水进行专管收集,规划新建污水管道约42km,管径DN100-DN400。同时分区新建若干污水提升泵站,将企业污水压力输送至通盛排水厂。管线主要自企业废水排口至化工废水专用配套污水处理专线和自企业经区域污水提升泵站至化工废水专用配套污水处理专线。
(4)招标范围:
一标段: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规模5万m3/d化工废水处理能力,新建预处理设施、对现有设施改造、同时新建厂区的道路、雨污水管网、照明、配套除臭设施建设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组织各阶段的审查(评审),工程设计所需的测绘、勘察、物探,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设计估算等,提供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设备及材料的描述、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性能结构、材质、安装要求等,满足设备招标采购要求的技术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标段: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污水泵站,工程建设涉及到的道路、桥梁(如有)、雨污水、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给水、交通设施等改造恢复内容,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至使用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完成企业污水调研、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工作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所需的测绘、勘察、物探。还包括其他设计服务内容:需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5)设计周期要求:
一标段:总设计周期70天。其中30天内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并提交评审,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评审。
二标段:总设计周期40天。其中5天内完成企业调研,15天内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并提交评审,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评审。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设计工艺满足环保验收要求,施工图通过图纸审查。
三、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申请1个或2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已经确定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参加二标段的评审。无论一标段因何种原因(如质疑、异议、投诉等)改变评标结果,二标段评标结果均不受其影响。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一标段: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4万m3/d及以上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其中进水中工业废水比例达到60%或以上,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或化工或印染行业标准)设计项目。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的设计合同和有效的竣/完工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相应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二标段: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设计项目或单个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设计项目或含排水管网(排水管网的单位工程造价须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的设计合同和有效的竣/完工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相应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若设计合同和有效的竣/完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上金额不一致的,以最低金额为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其他: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http://ggzyjy.nantong.gov.cn/)。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刘工 0513- 81529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人:朱一仁、张倩
联系方式:18068996360、1820515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