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档案存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111.7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5202100203
预算金额111.79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
招标联系人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9182201615
中标公司北京东方博泰文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11.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档案存放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5 17:22
一、项目编号 | |||
510105202100203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档案存放采购项目(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东方博泰文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5号院5号楼2层202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1792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档案存放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提供场地,服务期限暂定1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约定。 服务范围:本次谈判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成都市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馆档案存放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中“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温湿度要求,外围护结构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和安全防范等”要求,同时符合《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标准。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1、应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满足工作时间内(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 9:00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要提供查询利用服务的,视为特殊服务,双方可就具体服务细节另行约定。 2、应提供专门场地满足采购人上门进行大宗档案查阅需求,同时能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送档上门查阅的服务。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丽亚,吴昊天(采购人代表),曹曦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500万(含)部分乘以0.8%计算收取]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乘以90%计算收取。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4349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案号:SCZC510105708001_20210001号,预算品目: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财政监督电话:028-86699817,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城市更新改造中心 | ||
地址: | 宁夏街191号锦兴大厦7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463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星光逐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栋1单元4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91822016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电话: | 1918220161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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