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安保服务保安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开发接口开发手册秩序维护消防监控室必要情况下的调取值班值守物资进出进行核对收发甲方资料信件进出车辆引导停放门岗守卫执勤与120出诊转运安全秩序巡查维护消防安全培训房产坏损部位进行登记报修安全隐患报告排除临时性工作安排疫情防控每月将记录登记表装订成册存档科室液体院内科室用氧巡查线路日常巡查房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各办公室的门锁小时执勤外部车辆停放报纸物品收发氧气瓶科室转运白班正门岗间接站岗后勤搬运对讲机电警棍橡胶棒钢叉盾牌辣椒水扩音喇叭巡逻使用特警服特警帽军用腰带军靴武警手套电筒支保安队长警戒线圈区域管制锥形桶交通管制急诊120中心住院部预检分诊卡口停车收费安全管理非机动车车库定时清洁易燃易爆品危险物品存放消防器械行车指示标识行驶路线指定停放交通秩序车辆秩序管理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安保人员到场处理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消防安全责任制巡视设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安全用电用气防爆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停车解决方案后勤转运应急措施及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46
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合同包一)
终止原因:响应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观音堡路2号
联系方式:0830-2600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02
联系方式:0830-6665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潇涵
电话:0830-6665156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2072901).rar 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2072901).rar
磋性争竞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46
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中国·四川(泸州)件文商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4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一章磋商邀请1目录2022年7月共同编制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74.磋商费用7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72.采购主体71.适用范围7二、总则7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三、磋商文件9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8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8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8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0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10四、响应文件10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0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20.响应文件的递交12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1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1117.响应文件格式11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10
七、合同事项1325.成交通知书1324.成交结果1323.确定成交供应商13六、成交事项13五、评审13
31.履行合同15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4·29.补充合同14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4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426.签订合同14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6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15八、磋商纪律要求1533.资金支付1532.验收15
四、商务要求:28三、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19二、项目清单19一、项目概述1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8
五、报价一览表34四、报价函33三、承诺函32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1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9九、商务应答表38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37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表。36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6六、中小企业声明函35
2.磋商程序431.总则43第七章评审方法43十三、项目要求响应表42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41十一、最终报价表40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八章合同范本(参考)52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50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0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503.综合评分47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2.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46。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本次磋商共一个包,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拟采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一名,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预算金额为:81万元。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资金情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30(北京时间)。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女士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观音堡2号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十二、联系方式十一、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楼1102。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2022年7月联系电话:0830-6665156联系人:蒲先生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2号福华大厦11楼110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0-2601969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响应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认为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由四川久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自行查询相关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分册装订,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24.成交结果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1.履行合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资金支付32.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面证明到采购人相关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2.验收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每月进行一次支付,每月按实际使用人数结算,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并经考核后,在15日内按付款比例支付。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6.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无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7.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项目编号:N5105042022000046二、项目清单本次磋商共一个包,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拟采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一名,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预算金额为:81万元。一、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无
(三)承包范围:秩序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及转运。(二)承包事项常驻物业秩序维护人员日常守岗巡逻保卫及转运。(一)承包方式三、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6.值守期间负责监控的查阅及必要情况下的调取;5.对消防监控室进行值班值守;4.对物资进出进行核对和登记;3.收发甲方资料信件;2.对进出车辆引导停放;1.门岗守卫执勤;
12.与120出诊转运;11.对医院公区范围进行安全秩序巡查维护;10.协助甲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9.对甲方房产坏损部位进行登记报修;8.协助甲方房产范围进行安全隐患报告、排除、处置;7.协助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1.秩序维护(四)秩序维护、转运服务标准:16.协助甲方疫情防控工作。15.每月将记录、登记表装订成册存档。14.对科室液体进行转运;13.对院内科室用氧进行转运;
1.6巡查线路按照公司要求和制定的线路完成巡查任务,并在巡查经过之处,由公司设置巡查签到表,要求巡查人员经过签到点时必须将巡查的问题进行登记和签字。1.5日常巡查主要对就医环境的安全秩序及房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各办公室的门锁、灯;卫生间的灯、水等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修理排除隐患。1.4交接班物品清点要注明好坏和数量,并对自己所担班的情况进行笔记,已处理那些事项,未处理那些事项,那些事项急于处理,都要交代清楚后下班。1.3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了解,以免有时候造成尴尬场面。1.2巡查时多留意多观察,注意可疑人物和其它的安全隐患,对有疑问的可疑人物要跟随,观察是否有不正常之举止,如有必要应询问清楚,但要有礼节的询问。1.124小时执勤,上班时提前20分钟准时到岗交接值守(更换制服)。
1.12外部车辆停放对其发卡和费用收取。1.11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维护,对进入的车辆引导到指定位置停放。1.10巡查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形象,要主动热情随和,语言要得体,特别是在给科室、病人及家属交谈时注意礼节。1.9报纸、信件、物品收发要进行登记并要求收件人签收。1.8出入口疏导车辆或人流,严密监控出入口周围动向,发现可疑情况,果断处置,并及时用对讲机呼叫楼层巡查人员并报告或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单位财产或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要迅速正确使用防卫器械予以制止制服犯罪嫌疑人。1.7秩序维护员在规定时间前20分钟到岗,下班时推迟20分钟后再按有关规定离岗,不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1)根据计划需要或科室需要每天进行固定和及时性氧气运送。2.1氧气瓶科室转运2.转运1.15每月将登记表、记录表装订成册存档。1.14白班正门岗间接站岗和座岗执勤,上下班高峰期站岗执勤,站岗中制服整洁,衣帽端庄,以公司保安部要求的站姿严格执行。1.13秩序维护人员在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形象,要主动、热情、随和,语言要规范,特别是在给客户交谈时注意礼仪。保证树立规范的安全保卫形象。
2.2液体运送(6)工作中不能抽烟和有喝酒现象。(5)氧气运送过程必须遵守氧气运送标准和要求,不能在地上滚动转运,不能将氧气瓶摔倒在地上。(4)不负责氧气上下车工作。(3)不负责氧气的管理工作。(2)氧气运送人员为兼职保安人员,如果以后氧气运送工作量大时,则院方应考虑增加专人进行负责氧气运送工作。
(6)液体运送人员兼职氧气运送。(5)运送中注意不能碰坏院内设施设备,保持运送速度不能过快,以免撞伤他人。(4)运送中注意,不能造成液体丢失和遗失情况,所以需要认真核对数量并做好交接记录和签字。(3)按照科室每日配置数量准确无误的送到需求科室。(2)每日进行不定时的运送工作。(1)按照科室每天配置标准和数量定时运送到指定科室。
2.4后勤搬运(4)晚上由门岗和消防监控室人员兼职完成。(3)保证在120需求5分钟内到达出车位置。(2)按照120医务人员要求进行开展工作。(1)配置人员与氧气和液体运送由1人兼职完成,但优先满足120转运工作。2.3120跟车转运
(五)秩序维护设备配置:按保安标准配置齐全负责住院、停车场入口及行人疫情防控,如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等。2.6疫情防控负责全院药品的运送,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2.5药品运送负责医院院内物资搬运配送。
1.3保安队长为中专毕业或大专毕业或退役军人,并持四级或以上保安员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1.2保安队长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提供保安队长身份证复印件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人员配置9人。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保安部,服务机构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关服务的设施、设备、办公电脑、联络电话等,并应设相关管理人员、专职安保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六)秩序维护人员配置标准
急诊120中心2人:年龄20岁以上50岁以下;其中住院部预检分诊卡口2人:年龄20岁以上60岁以下;2.2.1本次采购共需要成交单位提供保安人员9名,男性,身高165以上:2.2保安服务岗位设置:2.1保安服务范围: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服务的范围及及事项内容:
1.综合管理(七)履约质量标准2.2.2承诺成交后提供安保人员必须持保安员证上岗,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爱岗敬业、精神饱满、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有较强的安保业务素质,并为所有安保人员购买社保,因年龄原因无法购买社保的需购买商业保险(提供承诺函)。保安队长1人:年龄20岁以上45岁以下。氧气、液体转运及消防控制室2人:年龄20岁以上60岁以下;停车收费2人:年龄20岁以上65岁以下;
2.3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2.2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2.1出入口24小时值守,办公区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确保秩序井然有序。2.办公秩序维护与门岗管理1.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1.1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
4.安全管理3.4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3.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专人管理,定时清洁,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3.2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3.1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3.车辆秩序管理
4.6收到管理人员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安排安保人员到场处理并报警,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预案对人员进行疏散。4.5合理安排巡查路线,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4.4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保证设施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4.3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4.2制定机关办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知识。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四、商务要求:说明:每个月为1个考核周期,每个周期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当月结算费用100%付款;考核得分89-80分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按当月结算费用95%进行付款(剩余5%作为罚款扣除);考核得分79-70分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按当月结算费用90%进行付款(剩余10%作为罚款扣除);考核得分69-60分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按当月结算费用85%进行付款(剩余15%作为罚款扣除);成交供应商累计2个考核周期得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安保人员日常管理服务标准及扣分(八)考核评分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