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2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达市财采管〔2024〕103号)
 
一、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263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融媒体中心窗帘设计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177号
法定代表人:沈黎明
被投诉人1:达州市广播电视台,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西外金龙大道广播电视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晓军
被投诉人2: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铁建广场写字楼A栋7楼8号(达州火车站旁)
法定代表人:张涛
相关供应商:达州市通川区皇家精典布艺店,住所地:达州市通川区好一新家纺城3楼77-82号
法定代表人:黄菊
四、基本情况
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就达州市广播电视台达州市融媒体中心窗帘设计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263)向你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于2024年11月5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4年11月7日本机关收到成都华尔道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补正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根据该项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信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不具备与标的相关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而从评审结果查询,该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却得到1分,我公司怀疑该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纱帘制造商、遮光布帘制造商、铝合金静音轨道制造商均不具备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承诺的制造商要求,均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2024年8月29日,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2024年10月9日,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评审。2024年10月10日,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达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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