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湖北交投武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进行询价,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于仙桃市西流河镇柳沟村,对接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路线向西展线,止于洪湖市万全镇,设万全枢纽互通与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相接。
主线全长47.975km,设大桥39598.5m/30 座,中桥93.75m/1 座,主线桥梁总长39692.25m,桥梁占比82.74%;设互通式立交6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 处。黄家口连接线长7.583km,起于万全镇南岭村,止于黄家口镇新场村,与S329 相接,设大桥487.5m/1座。
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胡家台枢纽互通段采用路基宽度34. 5m的六车道标准,胡家台枢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路基宽度27m的四车道标准。黄家口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二、询价范围
2.1本次询价范围为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XHYJYA-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2)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必要工作,并编制相关报告;(3)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综合应急预案评审会纪要或论证意见,并向委托人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编后的成果;(4)配合委托人在仙桃市、洪湖市的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2服务时间:自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启动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价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8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询价文件(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供联系人及地址,后期将会邮寄发票)。
4.3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4.4本次询价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人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价公告并下载文件:询价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4.5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0:00时,报价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http://www.hbjtgl.com/)、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武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仙桃东收费站
联系人:邬先生
电话: 15002776100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27-8386089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注: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承担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
注: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 |
最低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近 5 年内曾担任过 1 项新建高速公路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职称 |
注:1、应附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否则人员业绩不予考虑)。
2、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