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l-20241205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珊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L-202412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最高限价: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设有采购控制价(法律顾问服务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

FL-ZXJG标段:采购控制价(法律顾问服务费)为16万元;采购控制价(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为“苏价费〔2017〕11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

FL-ZSDW标段:采购控制价(法律顾问服务费)为16万元;采购控制价(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为“苏价费〔2017〕11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

供应商填报的两个标段法律顾问服务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率均应不超过采购人设定的相应采购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FL-ZXJG标段、FL-ZSDW标段。

FL-ZXJG标段:服务对象为中心机关(不含工程指挥部);

FL-ZSDW标段:服务对象为全部直属单位(不含工程指挥部)。

两个标段服务内容相同,具体如下:(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2)协助采购人依法履职;(3)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4)协助采购人合同合法性审查;(5)根据采购人需要,对外签发律师函;(6)根据采购人安排,为采购人开展法律培训活动;(7)参加相关会议或讨论,对采购人的重大事项决策或有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咨询;(8)免费代理采购人为被告的诉讼标的10万元以内案件;(9)根据采购人委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专项工作或重大疑难复杂的仲裁、诉讼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0)其他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标段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须在10年(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执业年限从律师执业证获取时间开始计算)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注: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次2025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FL-ZXJG标段和FL-ZSDW标段采购,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FL-ZXJG标段、FL-ZSDW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2 11 日至2024年 12 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方式:采用线上模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添加采购代理工作QQ(采购代理工作QQ号为:283528505),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经采购代理确认无误,成功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可邮寄)

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3.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12 23 14 : 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2 23 15 : 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23 15 : 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均加盖公章(鲜章),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5-84322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楼10楼

联 系 人:洪珊

联系方式:025-58581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珊

电      话:025-585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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