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农商银行2023年至2025年度信用卡卡函寄送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农商银行计划进行2023年至2025年度信用卡卡函寄送服务项目,现就该项目的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至2025年度信用卡卡函寄送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卡函信封印制
1.6号开窗信封:印制按照我行要求印制个性化专用信封(用120克双胶纸,信封尺寸230mm×120mm,正面开窗),并送达指定地点;信封印制应至少确保:1个批次10万份内业务量,自我行下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并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快递封套(信件专用封):按中标供应商自有的文件封即可,用于保护卡函信封、运单打印、粘贴等操作。印制应至少确保:1个批次10万份内业务量,自我行下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成品送到供应商指定收货地点或由供应商保管(需记录入库出库等使用情况)。
(二)卡函接收
1.对于卡函寄送:按照我行要求,每天定时,并至少每天1次到广东省内指定地点(卡厂所在地)接收信用卡卡函(没有卡函交接的日期可不安排接收),并必须在当天完成分拣及发货配送。预测日卡每次卡函接收量约500至1000份,续卡月初约6000至10000份,以实际业务处理数量为准。
2.卡函退信/重投:指因无法联系客户或客户拒收、信封损坏等情况,按我行要求退回指定地点进行二次投递(重投)处理。按照我行要求,每工作日到我行指定地点接收重投卡函(如没卡函交寄,则提前通知供应商)。预测每次卡函退信量约1000至2000份,重投交寄量约500至1000份,以上预测仅供参考,以实际业务处理数量为准。卡函退回我行指定地点,退信不计算邮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卡函寄送时效与妥投率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我行寄送时效要求对卡函进行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1.“妥投”是指在寄送信息准确、完整的情况下,将卡函寄送至寄件人指定的地址,并上门投递与收件人按照规定手续完成卡函签收。
2.“妥投率”是指从卡厂交接卡函给供应商当日起,开始计算妥投时间,完成妥投(以客户签收时间为准)的数量与交寄卡函总量的比率。
3.“卡函寄送”是指从广东省内(卡厂所在地)指定地址接收,按照中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地址寄送。要求自卡厂交接卡函给供应商当日起,3天内完成妥投,妥投率达96%(含)以上;卡厂交接卡函给供应商当日起,5天内完成妥投的,且妥投率达97%(含)以上。
(四)卡函寄送通知
1.短信预通知,供应商在安排寄送前,须向卡函收件人至少发送1次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投递时间、交寄方信息、业务单号、物流信息查询渠道(可供收件人查询寄送进度信息)、投递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电话预约投递,供应商投递人员需在每次上门投递卡函前,提前致电联系收件人并与其预约签收,并尽量配合收件人的需求安排投递。如无法联系收件人则直接按照卡函邮寄地址以及收件人信息进行上门投递。
3.签收短信通知,供应商在卡函成功投递(被签收)后,须实时向卡函收件人至少发送1次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签收时间、投递结果(本人签收或他人代签)、业务单号、物流信息查询渠道(可供收件人查询寄送进度信息)、投递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五)上门投递
如已与收件人预约投递的须按照预约情况进行上门投递;如第一次上门投递不成功需至少进行第二次上门投递。
(六)卡函签收要求及签收方式
1.本人签收:卡函必须上门配送并交至客户本人手中。如客户无法及时签收,则重新为客户预约上门配送时间。供应商在配送卡函时,发送签收短信验证码给签收人,客户凭验证码给快递人员核实后,方可签收卡函。签收记录自签收日起至少保留一年,供我行调阅、查核。如客户因手机原因无法正常接收短信验证码,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签收。
2.代签收:如签收人提出卡函由他人代签收,请务必告知签收人卡函必须本人签收,可为客户重新预约上门配送时间。如签收人坚持由他人代签,由签收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给代签人,经快递人员核实后,方可签收卡函。如代签收人无法提供短信验证码,则不能签收,将卡函退回站点,同时将情况反馈我行相关业务经办。
3.卡函放置快递柜:如签收人提出卡函放置快递柜,请务必告知签收人卡函必须本人签收,可为签收人重新预约上门配送时间。如签收人坚持放置快递柜,请按签收人要求执行,保留好相关通话记录等佐证(佐证做好保存随时能给我行调取,至少保留1年),及时发送快递柜取件码给客户。如发现卡函放置快递柜已超1天未领取,必须及时致电联系签收人提醒领取卡函。
(七)卡函件退信处理
因卡函损坏、寄送信息不完整、无人签收、客户拒收、客户自提等,最终无法完成妥投的卡函,需确认次日内提供退信明细信息且自确认无法完成妥投之日起,供应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卡函封装后退回我行指定地点。退信明细信息应至少包括,卡函业务单号、退信原因。退信交接频次应确保每周3次。
(八)卡函配送进度查询、邮寄清单数据传输、专线搭建及妥投数据的提供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实时的卡函寄送信息查询的系统平台供我行客户及业务人员查询。
2.供应商需提供及配合与我行服务器的数据对接,可满足日常邮寄清单数据、重投数据、快速发卡数据的双向传输(该费用成本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3.供应商需负责搭建与我行或第三方对接的系统数据专线,满足卡函配送、退信进度有效的实时查询(搭建数据专线的成本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4.当批次的卡函信息供应商须在接收卡函当天的次1个工作日内导入其自身卡函寄送进度查询系统,供我行查询。各寄送环节的卡函寄送进度信息的更新时效至少应在1个工作日内。
5.每月5号前供应商须提供上个月的卡函业务数据,数据至少应包括:
●卡函业务处理量、退件量、妥投量(含三天、五天和七天妥投量、占比);
●卡函业务处理时效明细数据(可供我行了解每一份卡函寄送时效与寄送结果的明细数据,含退件明细);
6.每周周四,提供上周五至本周四的妥投数据。妥投数据提供的周期,供应商应配合我行卡函配送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随时调整。
(九)供应商自营的投递范围
供应商必须为自建、自营性质,不允许加盟形式。供应商投递网络必须至少覆盖以下区域:广州市内全部村级或以上地区;广东省内广州市外全部城市(城市是指有独立电话区号的行政区域)的镇级或以上中心地区;广东省外二级发达或以上城市的主要城区。广东省外二级发达或以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南京、济南、重庆、青岛、大连、宁波、厦门。在上述以外地区的函件寄送,供应商必须优先采用自建、自营投递网络进行寄送。如因自建、自营投递网络未能覆盖的地区,须及时与我行联系,经我行同意后,转EMS方式进行寄送,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广州市包括属下全部管辖区域,除中心城区外,也包括从化、增城、花都、萝岗、南沙、黄埔区。
(十)签收记录调阅、查核
短信验证码、快递柜取件码记录,每份卡函的相关签收的电子记录应自签收日起至少保留一年,并可供我行不定期调阅、查核。
供应商接到我行调阅需求后一般情况下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签收记录材料。紧急情况需求须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一)数据系统
供应商在相关业务中必须使用自建的数据管理系统,不允许租用第三方数据管理系统。
(十二)信息安全要求
为确保我行数据信息和设计图稿信息的安全,供应商必须负责对我行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行授权,供应商不得保留、复印、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透露、泄漏、提示、转让我行的客户数据信息,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须由供应商承担,给我行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赔偿我行损失。
客户签收记录,按国家邮政法要求进行保管,邮寄清单等涉及客户敏感信息的应定期清理。
(十三)稽核检查
供应商须配合我行不定期、非预告形式的现场稽核工作。
(十四)转让或分包
供应商在未经我行同意情况下,不允许将上述各项服务内容的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十五)合规要求
1.供应商在卡函配送服务合同期间,禁止以我行名义,或快递人员私自向我行客户推销任何产品;禁止推销POS刷卡机等用于刷卡套现的货品;禁止在卡函信封、快递封套面上张贴任何非我行要求的各类宣传信息。
2.供应商必须保证卡函配送人员为在编员工,未经我行授权或同意不得将卡函交由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第三方人员进行配送。
3.卡函配送过程中,不得未经签收人同意,擅自放至快递柜、前台、收发室、快递驿站等。供应商不得在各个配送站点设卡函自提服务,如客户需自提卡函,应及时将卡函退回我行指定地点,告知客户前往我行指定地点自提。
4.如因供应商违规操作导致客户卡函丢失、他人冒领、卡片被他人盗刷、套现等严重损失,我行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三、采购数量(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预计采购期内卡函寄送业务量约50.83万份,其中卡函投递范围广州市区占70%,广东省内占18%,国内广东省外占12%。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意愿要求
1.服从我行项目开发、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同意积极配合我行法审意见签订合同;
3.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管理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工作计划任务书;
4.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对项目和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奖励和扣罚;
5.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的外部机构、我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6.供应商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
7.供应商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等(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注册资金、注册时间,若无,请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含本项目名称),授权函格式自拟。。
(三)提供承诺满足本征集公告第四大点第(二)点供应商意愿要求的承诺函。
六、其他要求
(一)我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请报名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登陆我行官网上的集中采购管理系统(www.grcbank.com->关于我行->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我行审核,并及时关注我行审核意见,我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二)对无法在项目征集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和提交申请的供应商,我行有权不进行邀请,并不作任何说明。
(三)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行联系,相关联系人如下:
序号
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时间
1
找回账户或密码、入库申请审核及其他日常事项
林先生
020-22118111
linhaocheng@grcbank.com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陈小姐
020-28019580
chenlu@grcbank.com
2
系统技术问题(例如供应商注册时无法上传附件)
何先生
020-22195358
hewenmin1@grcbank.com

七、意向供应商提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邮寄: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南翼19楼集中采购中心,邮编:510623。
(二)电子邮件:yangshuang@grcbank.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
(三)公告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1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7:30。
注:
1.供应商可选择上述2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报名。
2.材料需装订成册。
3.征集报名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4.电子邮件报名的,附件不可以超过20M,且勿通过超大附件或云附件、网盘等形式发送。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89256
电子邮箱:yangshuang@grcbank.com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3.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采购人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5.请供应商在充分评估与我行需求匹配度后再进行报名。如收到我行邀请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响应影响我行采购工作的,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规定对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考核处罚。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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