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广联达计价软件升级和购买服务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广联达计价软件升级和购买服务”的公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广联达计价软件升级和购买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联达计价软件升级和购买服务。
采购服务内容:对正在使用的
“广联达”
软件进行模块升级和购买服务。
采购服务要求:1、保证模块升级和购买服务质量和高效;2、必须做到新模块升级后所有已购买板块功能全部能正常使用。
本次服务采购预算: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负责对
全市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预决算审核工作;因新的国家标准出台,现有模块已无法适应新标准,
为保证预决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据准确,根据辽宁省省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规定,我单位“广联达”软件“2017年定额”、“营改增”模块升级和购买服务
急需原供应商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提供。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总统大A座606室。
四、附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2)。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单位地址: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人:王春生
电话:558815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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