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之窗WIN100网络广告投放服务(二)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fa0000002366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23663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广州之窗WIN100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36号,总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分东西两栋塔楼,上下部通过结钢结构连廊连接,地下3层,地上40层,建筑高度约189米,2-4层为商务配套裙楼,6-40层定位为大平层公寓。
2.采购范围及内容:广州之窗WIN100项目的网络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网络广告撰稿、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审查、排期、头条发布、平台分发、粉丝群分发等。
3.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4.网络广告发布期限:暂定为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报价要求:
(1)报价为固定广告(含广告服务)发布费用。该费用包含人工费、制作费、设计费、发布费、维护费及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新媒体网络广告的制作及发布并经招标人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固定不变。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广告投放完毕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报价人根据招标人通知开具有效发票,自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并确认发票合格后30工作日内向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所有款项。若投标人未按约定提供有效发票的,招标人可以拒绝付款。
(3)乙方应依法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或由非乙方公司 代开发票(税务部门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如乙方提供之发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7 日内重新开具,否则, 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要求:
(1)甲方的网络广告样稿、发布资料、网络板式设计,由甲方签名确认最终稿后交乙方投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乙方在广告发布之前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出修改。乙方于广告发布日前【5】日完成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审查、完成广告发布审批备案手续(如有)等全部工作,保证广告及时正常发布。乙方的该等审查义务是对广告实质、全面的审查,无论何种原因,只要因乙方未妥善履行广告审查义务,致使广告发布迟延、或甲方因广告发布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将广告发布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并至少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发布费用的损失,若甲方实际损失高于发布费用的,甲方仍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广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盖章版的广告发布 验收资料。甲方可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验,如甲方就广告发布内容、数量及效果等有异议,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广告发布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盖有乙方公章的互联网媒体投放供应商排期表、100%的线上投放截图和相应的数据报告等),若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符合甲方验收要 求,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 /
(1)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5)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甲方选定的公众号发布网络广告的合法资格。
二、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出。
三、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 12 时00 分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注册:供应商分包商应先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8日 12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广告
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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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广州之窗WIN100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36号,总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分东西两栋塔楼,上下部通过结钢结构连廊连接,地下3层,地上40层,建筑高度约189米,2-4层为商务配套裙楼,6-40层定位为大平层公寓。
2.采购范围及内容:广州之窗WIN100项目的网络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网络广告撰稿、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审查、排期、头条发布、平台分发、粉丝群分发等。
3.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4.网络广告发布期限:暂定为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报价要求:
(1)报价为固定广告(含广告服务)发布费用。该费用包含人工费、制作费、设计费、发布费、维护费及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新媒体网络广告的制作及发布并经招标人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固定不变。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广告投放完毕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报价人根据招标人通知开具有效发票,自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并确认发票合格后30工作日内向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所有款项。若投标人未按约定提供有效发票的,招标人可以拒绝付款。
(3)乙方应依法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或由非乙方公司 代开发票(税务部门按规定代开的发票除外)。如乙方提供之发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7 日内重新开具,否则, 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要求:
(1)甲方的网络广告样稿、发布资料、网络板式设计,由甲方签名确认最终稿后交乙方投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乙方在广告发布之前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出修改。乙方于广告发布日前【5】日完成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审查、完成广告发布审批备案手续(如有)等全部工作,保证广告及时正常发布。乙方的该等审查义务是对广告实质、全面的审查,无论何种原因,只要因乙方未妥善履行广告审查义务,致使广告发布迟延、或甲方因广告发布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将广告发布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并至少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发布费用的损失,若甲方实际损失高于发布费用的,甲方仍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广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盖章版的广告发布 验收资料。甲方可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验,如甲方就广告发布内容、数量及效果等有异议,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广告发布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盖有乙方公章的互联网媒体投放供应商排期表、100%的线上投放截图和相应的数据报告等),若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符合甲方验收要 求,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 /
(1)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5)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甲方选定的公众号发布网络广告的合法资格。
二、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出。
三、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 12 时00 分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注册:供应商分包商应先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8日 12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广告
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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