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河上游胡杨林抚育更新工程(二期)施工劳务分包(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河上游胡杨林抚育更新工程(二期)施工劳务分包(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塔里木河上游胡杨林抚育更新工程(二期)施工劳务分包(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30701030163085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阿瓦提县,工程任务包括疏林补植、病虫害生物防治和防火道路的改扩建。项目病虫害生物防治生态保护面积1.75万亩,疏林补植工程修复面积为4.0万亩,补植胡杨4000株,改建防火道路2条,总长度为9768.4m。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病虫害防治区域喷洒农药、黏贴黄胶带、挂粘虫板等工作,病虫害防治区域共计17500亩。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
九、工期要求:466天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具有劳务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9日  到  2024年01月1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0时30分
十五、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92号院1号楼
联系人:贾选平
电话:18215499530
邮箱:212752982@qq.com
刘芳丽 签于 2024/01/08 11:44:29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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