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1辆挖掘机使用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1辆挖掘机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11-03 09: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岳龙镇/西未甸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西未甸村1辆挖掘机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者必须在竞价成功三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协议,逾期不签或中途反悔者,保证金不予以退回,由发包方重新组织安排。2、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3、承包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交还机械,若机械有损坏或不及时交还机械,不予以退回押金。4、承包方合同期间由于使用机械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西未甸村村委会无关,由承包方自行担负。5、由于此次发包的挖掘机非全新机械,报名前请自行查看机械情况,一旦报名视同认可机械状况,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退。6、该项目承包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止,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市委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照出租期限支付费用,承包方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7、承包方缴纳保证金转为机械押金,可用于支付后期的承包费,承包方须于签订协议前缴纳第一次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003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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