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08
预算金额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海滨024-880261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08
二、项目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鲜盛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1719)
中标(成交)金额: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本项目预算为375000.00元,为本单位进行食材配送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根据辽财采[2021]114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规定,我单位要做好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具体比例根据下达文件进行实行, 各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满足我单位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2、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提供自有或租用的相关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及仓储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 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 3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6、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7、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8、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服务要求:五、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 17:00 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每天 8:30之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与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1、水果类: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2、杂粮:符合 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3、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国家标准。 4、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5、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 国家标准。 6、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7、奶制品、饮料、食品制成品: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标准不低于辉山品牌);饮料标准符合GB 7101-2015标准。 8、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 GB/T 1535-2017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9、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GB/T 1354-2018(大米)、GB 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3201~3208-1993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米新面粉。 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 等。 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 GB/T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杰、曲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3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48号              
联系方式:024-6468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海滨           
电 话:024-88026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东塔街道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次发售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塔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鲜盛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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