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llh-gfzj-20231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佳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组件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LLH-GFZJ-202311-001
 
1.项目条件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0k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利用采购人内部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屋面进行光伏组件安装,选用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约800kW,无储能设施。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3采购内容及数量:光伏组件采购,本项目总装机容量≥800kW。每片光伏组件容量≥580W高效单面单玻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件的总供货量大于需求方要求总装机容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3章货物技术要求。
2.4交货期:2023年12月15日货到现场。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品牌要求:晶澳、天合光能、正泰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供应商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采购人同意且将采购人书面同意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磋商有权按无效标条款“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唯一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3. ★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制造商资格证明(原件)(制造商竞标)或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证明(代理商须提供)
(4)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5)近3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份业绩,纯光伏组件销售合同>80万或总承包合同>20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及发票复印件。
(6)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法律纠纷情况说明(原件)。
(8)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磋商、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竞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供应商近3 年(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3年(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内有严重违法行为。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9日;
4.2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用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设计楼210会议室。
 
6.资格审查(有效的)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制造商资格证明(原件)(制造商竞标)或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证明(代理商须提供)
(4)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5)近3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份业绩,纯组件销售合同>80万或总承包合同>20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及发票复印件。
(6)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法律纠纷情况说明(原件)。
(8)供应商自行承诺函。
 
7.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方法”部分。
 
 8.本次采购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被邀请且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23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楼210会议室。同时向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等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邀请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将向磋商小组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照评审方法打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9.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采购人。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 上午9:30。
汇款账号详见磋商文件。
 
10. 公告发布媒介:
 
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王佳  19905185776
技术支持:董志标 13812343551
赵时   18861333278
E-mail: lehighbids @163.com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4
12.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zllhjw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518-85520122、18911319647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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