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湄州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 2#、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俊杰0594-22109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华189607822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湄州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 2#、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湄州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 2#、3#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157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
(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新建7万吨级和1万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同时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需借用1#泊位部分岸段靠泊),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328万吨,使用港口岸线506.7m。
(3)建设内容:新建7万吨级和1万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同时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需借用1#泊位部分岸段靠泊),建设岸线长度506.7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港池疏浚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陆域中部水闸搬移、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相应配套辅助设施。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

2.2. 招标范围:

本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以满足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确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及后续配合为要求,具体:(1)工程设计内容: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后续设计服务等;(2)工程勘察内容:工程范围内的钻探、水深地形测量等勘察,以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要求;(3)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过程直至交(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 (说明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
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书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后 30 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 10 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  15  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中标人相应职责。
(说明勘察周期、设计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以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即同时满足①、②之资质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装卸工艺专业)甲级】;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国内码头工程设计业绩(说明承担项目主要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以社保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属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其证明资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开具的资料,也可以是社会劳动保险或税务机关公共服务平台的附带二维码及校验码的社保权益记录信息资料;如投标人属事业单位改制,拟委派主要人员为事业身份的,由投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承担设计工作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11-08 09:10:00 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08 09: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应在招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到达、未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且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7号2号楼1701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320

邮政编码:351106 邮政编码:350000

联 系 人:林俊杰 联 系 人:郑华、罗建荣、郑宇鑫

电  话:0594-2210908 电  话:18960782261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347875049@qq.com 电子信箱:fjdhxmgs@163.com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监督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5-87777140

  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1-83903256

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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