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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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哲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于2023年10月 3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YGZY-202307
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15.3万元
最高限价:15.3万元
采购需求: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详细内容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 年10月19日—2023 年10月25 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获取方式:嘉峪关市广汇花园47号楼412室购买采购文件。如未购买采购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 30日9时30分
地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联系人:魏鹏
联系方式:0937-5968322;0937-596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中哲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广汇花园47号楼412室
联系人:郑媛文
联系方式:18893721389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媛文
电话:188937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