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大迈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塑料折叠桌椅生产项目

新昌县羽林街道菲特路10号4#厂房1楼西侧区域及3楼

绍兴大迈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14497.88平方米,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塑料折叠桌椅。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总排口纳管,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生产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

2

新昌县惠元五金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纺机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新昌县澄潭街道蛟澄路32-1号2号厂房

新昌县惠元五金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625.6平方米,总投资6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套纺机配件。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非甲烷总烃等各类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总排口纳管,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生产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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