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支撑工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支撑工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支撑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履行排污权注册登记机构职能,按需组织排污权核定、交易、结算、清算、清缴等服务,统筹做好排污权交易督导管理事务性支撑工作,组织交易机构提供市场平台职能,组织开展排污权管理数字化应用,按需提供有关数据统计、咨询等服务。
2.围绕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工作进行质量核查帮扶,对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涉及的分包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帮扶督导整改完成生态环境部抽查的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及执行报告规范性问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排污权职能、平台唯一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市环保局建立排污权注册登记系统,对全市排污权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实行排污权注册登记制度。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建立全市排污权注册登记系统,工业企业排污权的取得、转让、清缴、变更、抵押等行为通过排污权管理系统进行记载和统一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负责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核算,交易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分析”等。
二是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使用唯一性。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八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变更、延续、注销、撤销、信息公开等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第五章第四十一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需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产排污数据等信息。
三是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公正性、独立性、专业性。排污许可证质量已纳入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技术支撑单位需具备较高的工作站位和专业水准、高度的责任心和完全的独立性,能配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对接国家、市、区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社会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核查帮扶,承接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还应具有公正性,须与社会技术机构、排污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管理员
联系电话:8918881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7575385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六、专家信息
七、附件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2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支撑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履行排污权注册登记机构职能,按需组织排污权核定、交易、结算、清算、清缴等服务,统筹做好排污权交易督导管理事务性支撑工作,组织交易机构提供市场平台职能,组织开展排污权管理数字化应用,按需提供有关数据统计、咨询等服务。
2.围绕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工作进行质量核查帮扶,对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涉及的分包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帮扶督导整改完成生态环境部抽查的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及执行报告规范性问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排污权职能、平台唯一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市环保局建立排污权注册登记系统,对全市排污权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实行排污权注册登记制度。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建立全市排污权注册登记系统,工业企业排污权的取得、转让、清缴、变更、抵押等行为通过排污权管理系统进行记载和统一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负责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核算,交易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分析”等。
二是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使用唯一性。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八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变更、延续、注销、撤销、信息公开等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第五章第四十一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开展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需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产排污数据等信息。
三是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公正性、独立性、专业性。排污许可证质量已纳入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技术支撑单位需具备较高的工作站位和专业水准、高度的责任心和完全的独立性,能配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对接国家、市、区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社会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核查帮扶,承接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还应具有公正性,须与社会技术机构、排污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管理员
联系电话:89188819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67575385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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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一、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是相关政策规定的、全国唯一承担重庆市排污权注册登记有关职能,唯一建设并管理重庆市排污权管理系统平台的特殊公共服务机构(资产所属单位)。 二、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拥有“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端(重庆市)使用权限的事业单位,掌握准确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信息清单,为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提供数据保障。 三、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是市生态环境局唯一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单位,不接受企业委托,拥有独立法人和国家排污许可库专家,从2018年我市开展排污许可工作至今,一直承担技术审核,具有公正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满足相关工作要求的唯一属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渝财采购〔2016〕56号附件中第二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情况,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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