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工程设计工作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
2.2项目概况及设计招标内容:
设计规模及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本次招标设计内容: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低配室一座(配变容量2×1600KVA、10KV进线二回)、全院应急柴油发电机房一座、院内电缆管道设计。
2.3项目地点:胜利街以西和四眼井巷以北,金华市中心医院东南角。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5设计周期:总工期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电力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或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或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9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4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5按本公告第3.7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17:00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5.3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工程设计工作及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
2.2项目概况及设计招标内容:
设计规模及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本次招标设计内容:金华市中心医院科教综合大楼低配室一座(配变容量2×1600KVA、10KV进线二回)、全院应急柴油发电机房一座、院内电缆管道设计。
2.3项目地点:胜利街以西和四眼井巷以北,金华市中心医院东南角。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5设计周期:总工期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电力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发输电)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或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或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9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4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5按本公告第3.7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17:00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5.3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 办公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 ||
联系人:朱先生 | :0579-82337051 | 联 系 人:骆军强 |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
传真: | 邮政编码:321000 | 传真: | 邮政编码:321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