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Y-(2022)-CG096
项目名称: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5534.07
最高限价(元):145534.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5534.07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竞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竞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竞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竞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北京西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0997-832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701号
联系方式:15199607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贺新
电 话:15199607162
附件下载: 竞争性谈判文件-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doc
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zip 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zip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沙雅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编号:XJRY-(2022)-CG096 |
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润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谈判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145534.07元 |
4 | 工期:20日历天。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四)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无 |
6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 |
7 | 竞标文件有效期:60天 |
8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2:00时(北京时间) |
9 |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10 | 开标日期:2022年08月18日12:00时(北京时间)竞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竞标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竞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11 | 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
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1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1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
15 | 中标公示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
16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 |
17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18 | 场地使用费:供应商在提交竞标文件时,需按交易场所的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
19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
20 | 竞标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竞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竞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竞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竞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竞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21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2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竞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23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7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8 | 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3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竞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701号 联系电话:15199607162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工期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技 工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账号 | 其中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