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shzb-24-01-fw028
预算金额5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27-7819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4-01-FW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产品结构不合理,作为汽油池重要组分油的催化汽油产量不足,导致公司柴汽比远高于未来消费柴汽比的预测值1.0,从当前及预测的市场销售情况来看, 柴油产品将面临严重的滞销局面,并且催化液化气收率也低于国内同类装置,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减油增化”的发展战略要求。另外,为催化裂化装置提供原料的东常压蒸馏装置在进行增设减压单元改造后,催化裂化装置的新鲜原料改为东蒸馏装置生产的蜡油和渣油的混合油,原料性质发生较大变化。为使催化裂化装置适应原料性质改变后的工况,同时改善产品分布,进一步降低柴汽比,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液化气收率,公司启动了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查并获得正式批复,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该项目的工程设计。
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按照辽河石化公司降低柴汽比优化增效催化裂化装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长周期设备MR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上述项目的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及概算、长周期设备MR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2)项目支持性文件的编制,配合建设方进行报批,按照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参加试车、竣工验收及与该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4)负责提供建设方要求的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标准图、结构计算等)。
(5)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可编辑的设计说明书及电子版CAD图纸文件等)、数量,及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并对设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负责。
(6)按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及时进行优化、更改、修正、补充,直至满足审核要求。
(7)本项目所有非标设备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管束更换及新增换热器的设计计算;塔体利旧,塔内件设计核算等。
(8)本项目机泵改造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机泵更换及新增机泵的设计计算、空冷风机更换等。
2.4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长周期设备MR文件完成时间为初步设计审查后30天内。
(3)全部施工图完成时间为初步设计审查后45天内(根据长周期设备订货及返还设计资料情况,经建设方同意可适当放宽完成时限)。
(4)竣工图完成时间为项目交工后2个月内。
2.5实施地点:辽河石化分公司。
2.6标段(标包)划分、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 1个标段,估算金额:550万元(含6%税),最高限价:550万元(含6%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甲级或炼油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页面截图或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炼油化工单套规模80万吨/年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否则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如2023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石化公司“三商”黑名单,因质量或服务问题纳入地区公司黑名单。(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注册于本单位的注册工程师(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类似炼油工程主体装置设计业绩1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否则无效(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③须承诺不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9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6月18 日至2024年6月2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0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3248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邵奎忠 联系电话:0427-76592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39
电子邮箱:liuning4@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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