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沂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010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沂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010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新沂市瓦窑镇人民政府、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新沂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010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港头、瓦窑镇境内(本标段);
(2)工程造价约:744万元(本标段);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010-012标段)。
JSXYTJ-2022-010港头镇、瓦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44万元;
注:(1)施工企业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本批次评标顺序按照JSXYTJ-2022-010~012标段进行。
(3)原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可以参与同一项目区内节余资金标段投标,但不得在其它项目区中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存款证明)。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按照苏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9221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02 月 08日至2023年 02 月 14 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 02 月 08日至2023年 02 月 14 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肆佰元整(现金)。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4楼(裙楼)第二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
10、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2、招标人地址:新沂市新东路101号
联系人:赵建磊 电 话:0516-69905032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南4楼
联系人:王 洁 电 话:0516-83908222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2 月07日
附件: 招标公告1.jpg 招标公告2.jpg 010标段--港头、瓦窑招标文件2.8.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资格后审)
1、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新沂市瓦窑镇人民政府、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新沂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010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港头、瓦窑镇境内(本标段);
(2)工程造价约:744万元(本标段);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010-012标段)。
JSXYTJ-2022-010港头镇、瓦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744万元;
注:(1)施工企业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本批次评标顺序按照JSXYTJ-2022-010~012标段进行。
(3)原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可以参与同一项目区内节余资金标段投标,但不得在其它项目区中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存款证明)。
(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按照苏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9221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02 月 08日至2023年 02 月 14 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 02 月 08日至2023年 02 月 14 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肆佰元整(现金)。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4楼(裙楼)第二开标室。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
10、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2、招标人地址:新沂市新东路101号
联系人:赵建磊 电 话:0516-69905032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南4楼
联系人:王 洁 电 话:0516-83908222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2 月07日
附件: 招标公告1.jpg 招标公告2.jpg 010标段--港头、瓦窑招标文件2.8.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