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津区康德动物医院验收报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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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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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
新津区康德动物医院项目
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津区康德动物医院项目
地点:新津区五津街道林园路122号、124号,五津东路94号
建设单位:
新津区康德动物医院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0万元,营业面积为126m2,项目主要为宠物提供医疗服务。其中宠物医疗项目包括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规疫苗接种、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动物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项目建成后,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12只/d,门诊最大流量10只/d,年均手术40台。项目不涉及宠物美容、宠物托管(寄养)服务。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姓名、联系方式,单位盖公章。
联系方式:yjg201106@qq.com
附件1: 验收意见-康德宠物医院.pdf 248.8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康德宠物医院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844.9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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