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井陉县2023年辛庄至仙台山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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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72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井陉县2023年辛庄至仙台山段水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辛庄至仙台山段水毁建设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井陉县2023年辛庄至仙台山段水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井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井陉县辛庄乡五弓村、寺掌峪村、小寺村、仙台山。
2.1.2 建设规模:本次水毁里程总共约2.3Km。其中路面工程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10036.0m2,恢复挡土墙长度为2.281Km,C20片石混凝士15737m3,增设2-φ2钢筋圆管涵1道,涵长21m,恢复被交路1处,路面为水泥混凝土,总共105m2,增设2-φ1.5钢筋圆管涵1道,涵长10m。
2.1.3 计划工期:6个月。
2.1.4 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2 00:00至2023-11-08 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2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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