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3212821886000003
预算金额5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18260666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321282188600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经由泰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泰田园办[2023]1号 关于公布2023年泰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村庄名单的通知泰田园办[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为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靖江市马桥镇
2.2工程规模:本次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创建面积约47.1公顷(706.5亩)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D3212821886000003001001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特色田园乡村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要求范围
580.0
2.5付款方式:1、设计费:合同签订后付10万元作为预付款,余款通过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施工费: (1)合同签订且进场后付40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经泰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且待上级奖补资金到账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中施工费(含采购)(扣除暂列金额)的 30%; (3)通过江苏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且待省级项目奖补资金到位后付至审核价的80%; (4)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97% (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 /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施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311-2024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

(8)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景观艺术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3.5 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348万元(含)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为依据。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验收佐证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B)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348万元(含)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设计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为依据。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348万元(含)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施工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为依据。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注:(1)业绩有效期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业绩如是单独设计合同,设计业绩中的金额指的是施工费用金额)(2)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具备本章第3.3.(2)项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3)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6)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7)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付费下载招标文件,且牵头方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08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家的(不少于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6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12

2.1.6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家(不少于5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2.1.7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信用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信用分:5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设计说明(2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总体布置方案、节点详细设计方案与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并包含重要节点效果图,设计构思新颖,符合特色田园乡村景观整体建设理念。

2.设计原则。设计原则特色鲜明,与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

3.设计依据。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景观构筑物、设施小品等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场地现状条件,与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

设计深度3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3 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不符合暗标要求,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单个评分点为0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6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3%、3.5%、4%、4.5%,具体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不得超过15页)

2.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不得超过15页)。

3.施工的重点难点

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不得超过30页)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篇幅页数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页码每个篇幅从1开始独立编制,不符合上述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单个节点篇幅为0分。不符合暗标要求单个节点篇幅为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本项最高得2分;

(A)设计单位配置项目组成员专业齐全具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0.4 /人限评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0.4/人限评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0.4/人限评1人(A)条最多1.2分。

B)施工单位配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4②安全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省住建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0.4分。 (B)条最多0.8分。

注:上述人员均不可互相兼任,且不可兼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否则不予计分。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人处对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202311-20241),社保缴费证明要求同投标前附表1.4.1中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5

信用评价

5分)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5/100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公布的“2023年下半年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企业考核得分分值为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18.90.248.27/)采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泰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连续两年在泰州市行政区域无新承接工程且无在建工程的外地企业、首次进入泰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的外地(外省或本省)企业信用分取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外地企业上一考核时段公布的平均信用分。

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

投标人应当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村民委员会内
地址:
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47720421@QQ.COM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王月
电话:
电话:
182606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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