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一凡155158700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论证公示(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 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新乡市 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各潜在投标商:
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乡市环 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文件 及技术参数已经专家组论证,现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网上 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详见公告下方招标文件附件。
所有意见或建议须于2024年01月0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一凡
电话:15515870027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1408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7时01分
递交方式: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1408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1408号 联 系 人: 陈一凡
电 话: 15515870027
电子邮件: hnlcgcgl20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招标人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签字:1.拓抗么 3.2以修攻为:投标人须目有 20)0年1月 1日以米爸汀渗滋液生化处混氢十 处喔同类业; 2 评标办泛中 2.>:4 人员阶置第>条中,建议 怀商级机木式没备实装工、高级没与器小司 试z 孜为中级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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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五章 采购需求....................................................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 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 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维护项目;2.2采购需求概况:对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其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三年渗滤液处理运营期内共处理渗滤液约20万吨,如果三年渗滤液处理运营期内处理量提前完成20万吨,即终止合同。系统出 水率不低于70%,全年不低于330天连续稳定运行或根据进水量间歇稳定运行;运营方确认托管运营交付前渗滤液处理站所有设施均可正常运行、无故障,如 存在问题在交付前解决;运营期间做好渗滤液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内需达到达标运行,如不能达标运行,必须在10 日内整改到位,否则中标方赔偿甲方运行期内相关损失和费用或解除合同;2.3最高限价:按进水计66元/吨(三年处理运营维护费用约1320万元);2.4服务期限:三年;
2.5质量要求:合格,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表2的排放限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渗滤液处理业绩(生化+膜处理 同类业绩);
3.3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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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不得删减页码;【信用信息查询 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开标前三日以内)。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 间 : 2024 年 月 日 至 2024年 月 日 , 每 天 上 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4.3方式:现场领取
4.4售价:0元;
5.提交投报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日期:2024 年 月 日 点 分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2监督部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1408号 联系人:陈一凡 联系电话:155158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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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 楼1408号 联系人:陈一凡 联系电话:15515870027 电子邮件:hnlcgcgl2023@163.com
1.1.3招标人招标人: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4项目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
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对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使 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三年渗滤液处理运营期 内共处理渗滤液约20万吨,如果三年渗滤液处理运营 期内处理量提前完成20万吨,即终止合同。系统出水率 不低于70%,全年不低于330天连续稳定运行或根据进 水量间歇稳定运行;运营方确认托管运营交付前渗滤液 处理站所有设施均可正常运行、无故障,如存在问题在 交付前解决;运营期间做好渗滤液设施维护,确保设备 正常运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内需达到达 标运行,如不能达标运行,必须在10内整改到位,否则 乙方赔偿甲方运行期内相关损失和费用或解除合同。
1.3.2服务期限三年
1.3.3服务质量合格,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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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4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不接受。
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5.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 出的澄清、修改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时30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须由投标 人基本账户转出 金额:100000.00元 单位名称: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指定银行账号:410501803804000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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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 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建议 汇款信息中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标候 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且最晚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向除中标人外其 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 保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份要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3年亏损,审计报告 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 按已有年份提供);
3.5.3近年已完成类似项 目业绩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 要求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位置加 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 份,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现场递交。
3.7.5装订要求胶装,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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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注:封套在右上角位置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和纸质投标文件,应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规定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须知5.2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中标方签订合同前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须 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甲方指定账户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词语定义
10.1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320万元
10.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运营服务费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每月支 付运营管理服务经费额=每月实际处理进水量 x 投标单价。支付服务费用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结算上月处理水量服务费。
10.3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时,同时 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word格式投标文件、PDF格式投 标文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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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 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 上标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注:封套在右上角位置 标明“电子版”字样。)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不予退还、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10.4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10.5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 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 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 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 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参考资料
投标人应当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查阅或其他方式,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结合自 身实力编制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投标文件,并自负其责
10.9招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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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 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 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 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 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0.12中标服务费: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单位名称:河南立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0MA9JXJG20G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号:41050180380400001625 发票开具期限:中标结果发布次日起办理,一个月之内提交。 所需提交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公司名称、税号、开户行、邮寄 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信息提交方式:邮件形式 接收邮箱:hnlcgcgl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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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服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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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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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 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 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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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给所有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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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文件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 项目的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结合投标 报价说明进行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全部项目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 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3.2.2本项目的投标货币一律采用人民币,以元为计价单位。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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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应附类似项目业绩,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的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下 载信用报告)。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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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 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 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 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4.1.2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 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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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10.4款、第4.1.1项、第4.1.2项、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前附表第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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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 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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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 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 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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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法定数量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 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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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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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 1形式 评审 标准投标函及 投标函附 录签字盖 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 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 2资格 评审 标准投标人资 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的要求
2.1. 3响应 性评 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的要求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的要求
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的要求
投标有效 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的要求
投标保证 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的要求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的要求
合同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报价部分: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 分评分标准得分(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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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1)报价 部分 评审 标准(10分)投标报价(单价)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有效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 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1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0≤m≤1 0
2.2. 4(2)商务 部分 评审 标准(30分)信用评价3分1、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 分; 2、投标人具有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 书得1分; 3、投标人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得1 分。0≤m≤3
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三体系证书的,得3分(认 证范围覆盖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设 计和技术服务),缺项不得分。0≤m≤3
售后服务 认证证书1分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证书 覆盖范围:污水处理技术(研发、设 计、施工、运营维护)的售后服务),五星级,得1分(否则不得分)。0≤m≤1
业绩6分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 的渗滤液处理业绩(生化+膜处理同类 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 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则不 得分。0≤m≤6
可研实力11分1、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2、投标人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 2分。 3、投标人具有与水处理膜技术相关专 利,每提供一项专利得1分,最多得4 分。 4、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膜技术相关0≤m≤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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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认可实验室 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 得分。
人员配置6分1、本项目需配置一名专职运行负责人 员,需具备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具有污废水处理工证书,提供相关 行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 时间前两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得3分,否则不得分; 2、除项目专职运行负责人外,本项目 需配备一名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两 名中级及以上机械设备安装工、两名 中级及以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电 焊工一名,提供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及 用工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在 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得3分,否则不 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或证明材 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m≤6
2.2. 4(3)技术 部分 评审 标准(60分)现有系统 的技术掌 握7分对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工艺了解充分,熟悉系统各处理单元及工艺原理0-7分;0≤m≤7
运营质量 控制及保 障措施30分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合理得0-10分; 日常巡检方案合理得0-10分; 制定有合理的应急、预警方案得0-10分。0≤m≤3 0
运营管理 方案15分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 训 制 度 及 标 准 作 业 操 作 流 程 得 0-5分保证调试工期管理措施0-5分 保证运行安全管理措施0-5分0≤m≤1 5
维护措施、人员分 配8分投标人对设备、设施有具体的维护维 修措施,调试运行期间内驻场的人员 分配合理的得8分。0≤m≤8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23
除外。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 根据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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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 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 得分。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 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
25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6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营维护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确认
公司为中标单位。为了保障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能安全、稳定的 运行和顺利交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运营合同: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
二、合同依据:运营管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项目地点: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内
四、运营价格:处理渗滤液的单价为元/吨。(此单价为按进水计费)五、运营范围:处理约20万吨渗滤液。
六、运营年限:3年,此次合同签订时间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七、运营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营管理计量计费方式
按照设计规模,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为300吨/天,垃圾渗 滤液处理费用根据进水量按
元/吨收取运营管理费。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含水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费、一般性维护维修费、膜折旧费、化验费、税费、出水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 费、光纤使用费、废水处理费等。
2、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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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运营服务费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每月支付运营管理服务经费 额=每月实际处理进水量x投标单价。支付服务费用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结算上月处理水量服务费(因财政原因无法按时拨付资金,待财政资金拨付 到位后进行无息结算服务费)。
3、其他费用:
污泥处理费和大修费用甲方负责。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能满足处理站正常运营的生活生产的供水(膜清洗用水不超40 吨)、生活生产用电和办公通讯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应保证托管运营交付前,渗滤液处理站所有设施均可正常运行、无故障,如存在问题甲方需在交付前解决。
(2)渗滤液处理站区内的宿舍供乙方使用。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营管理费用。
(4)指派两人配合乙方运营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有关纠纷。
(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营、导致停工,甲方应尽快协调解决。(6)配合乙方办理采购渗滤液处理系统药剂的相关手续。
2、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确保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6889-
2008)表二限值。(化学需氧量CODCr≤100mg/L,氨氮≤25mg/L、总磷≤3mg/L、总氮4 0mg/L、PH值6-
28
9)。如不达标排放,被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环保部门电话或纸质 通知一次罚款2000元并立即整改,所罚款项在当月运营费中扣除。
(2)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按甲方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建立运营日志,详细记录 每日的运营情况,并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渗滤液处理台账。逾期一天罚 款100元,所罚款项在当月运营费中扣除。
(3)运营期间乙方负责工艺设备维修,如存在环保、水务部门出具的处罚款 项和责任应有乙方全部承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于不可 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4)每季度进行水量考核,如果调节池内水量超过总存量的50%时,未及时处 理的,并按每吨10-
20元进行处罚,所罚款项在当月运营费中扣除(因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 成未完成处理水量除外)。
(5)在运营期满前,乙方须为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以保障在运营期结束 后能顺利交接。
(6)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6个月左右免费更换全新的、规格型号相同、同 等质量的超滤、纳滤、反渗透及DTRO设备的膜,并将设备和生化系统调试到最佳 状态,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合同义务完成前,甲方对近两个月处理水量 的服务费用暂不予结算,待乙方按照本款约定更换、调试合格后,再行结算。如 国家环保部门出台新的出水排放标准,本项目需要按新标准执行的,则改造费用 由甲方承担,运营费用按照最新工艺进行重新核算。
(7)每天的处理渗滤液量达到处理站设计能力或满足垃圾堆体产生的渗滤液,缓解填埋库区及调节池的蓄水量。
29
(8)经环保、水务等部门检查发现乙方处理水质不能达标排放,除承担上述 部门的处罚外,同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运营费用的5%。
(9)盐酸、硫酸、片碱等易制毒药品、危险品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对药品的安 全、使用等规范处置负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安全处置的,甲方罚款5000元,所罚 款项在当月运营费中扣除。
(10)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 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坏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如 果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原貌。
(11)因本工作为野外作业,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工作中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概不负责。作业期间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尊重当地生活习惯。工作期间因乙方责 任与地方群众发生矛盾的,由乙方负责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营费,须就该渗滤液运营费按违约利率计付 违约金;违约利率为同期一年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从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因 财政原因无法按时拨付资金,待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进行无息结算运营费)2、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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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更换超滤、纳滤、反渗透及DTRO设备膜、调试设备和生化系统或其他义务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事件发生前三个月运营处 理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将根据本条规定计算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并将该等违约金金额从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处理 服务费总额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于三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内需达到达标运行,如不能达标运行,必须在 10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或解除合同。
十、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完成合同后1月内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 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部门裁决。
十二、其他
1、运营期间,如遇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如洪水、特大暴雨、地震等)原因造成渗滤液溢流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运营期间,非乙方原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双方协商 解决。
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共识的订立补充条款,未形成共识前,仍按原定条款履行。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鉴证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 执肆份。
31
甲方(盖章):新乡市环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行:
开户账号: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1.1 项目规模
对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 放标准;在三年渗滤液处理运营期内共处理渗滤液约20万吨,如果三年渗滤液处 理运营期内处理量提前完成20万吨,即终止合同。系统出水率不低于70%,全年 不低于330天连续稳定运行或根据进水量间歇稳定运行;运营方确认托管运营交 付前渗滤液处理站所有设施均可正常运行、无故障,如存在问题在交付前解决;运营期间做好渗滤液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个 月内需达到达标运行,如不能达标运行,必须在10日内整改到位,否则中标方赔 偿甲方运行期内相关损失和费用或解除合同。
1.2进水水质
本项目进水水质见下表:
滲滤液处理进水水质
渗滤液水质指标进水水质设计值
CODCr(mg/L)2700-5000
BOD5(mg/L)800-1200
TN(mg/L)1950-2650
NH3-N(mg/L)1300-2365
电导率(μS/cm)15000-30000

1.3 出水指标
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二限值要求。
33
表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色度(稀释倍数)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化学需氧量(CODcr)(mg/L)1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生化需氧量(BODs)(mg/L)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悬浮物(mg/L)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总氮(mg/L)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氨氮(mg/L)2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总磷(mg/L)3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总汞(mg/L)0.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总镉(mg/L)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1总铬(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2六价铬(mg/L)0.0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3总砷(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总铅(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处理工艺流程
均衡池+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
纳滤及反渗透膜浓缩液采用 DTRO 减量化处理;
系统产生浓缩液回灌填埋库区,系统产生污泥经过脱水机脱水后回填填埋 场。如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系统产生的污泥不能回填,由招标方申请财政资金,中 标方负责进入到污泥处理场进行专业处理。
34
2.服务需求及主要服务指标要求
中标单位在后期运营管理服务的基本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综合管理服务基本标准
【管理机构设置】
序号机构设置基本设置标准
1管理机构设置(1)管理区域内设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和人 员配置符合管理要求; (2)管理机构配置必备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人员配备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污水处理管理相关法规,并 能规范组 织辖区内的管理、安全、服务工作; (2)操作员男性,工程维修男性。其他人员要求拟派人 员身体健康。中标方聘用人员到岗后,须向业主方提供聘 用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 (3)维修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管理机构日常管理与服务】
序号服务内容基本服务标准
1工作计划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报 告一次计划制定和实施要求。
2服务规范服务规范应符合相关要求。
3管理制度(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管理处内部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 度及标准作业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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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修、故障处理维修、抢修服务:维修人员随时待岗,一般故障8小时 内必须修复。
5人员配置本项目派遣人员不少于6人。

(2)环境卫生服务基本标准
渗滤液处理站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脏、乱、差现象。
3.管理服务的其他服务要求
(1)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含水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费、一般性 维护维修费、膜折旧更换费、化验费、税费、出水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费、光纤使 用费、废水处理费等。
(2)运营服务年限:三年。
(3)系统产生浓缩液每天不得超过 80 吨。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运营服务费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每月支付运营 管理服务经费额=每月实际处理进水量 x 投标单价。支付服务费用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结算上月处理水量服务费。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37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人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报价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技术服务部分
十、商务部分
十一、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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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单价:(大写)(¥ 元/吨)(含税)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实现项目目的。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内不修改、撤 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 )。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 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5.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 证,你方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 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6.我方承诺投标投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7.我方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资格被限制状态。
39
8.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
一项目招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投标报价 元/吨 (含税价)
税率%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投标有效期

40
相关承诺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可另附页。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
二、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的行为;(2)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行为;
(3)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资 质、业绩、人员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我方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投诉,在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 或进行恶意投诉;
(5)我方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4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正、反面),不允许粘贴)

44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4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正、反面),不允许粘贴)

46
五、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名称):
我 方 于 年 月 日 参 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1: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 (不允许粘贴)

附件2: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公司账户信 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47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表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用户需求书等文件结合一 起参照阅读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总报价包括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
3.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报价考虑周全,投标报价表中未列、漏列项目及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一旦投标人对本投标报价表作出报价并为招标人所接纳后,本投标报价 表就成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5.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如招标人根据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获减免 税或退税,利益完全归招标人。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填报自己理解并认为正确的报价。除合同规 定的调整外,投标人对实际工作及数量差异的索赔将不获考虑。
7.本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应包括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所需要 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8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 码
联系方式联系 人电话
传 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网页查询、信用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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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
备注: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3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三)书面声明
我方承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0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 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1
九、技术服务部分
(一)、现有系统的技术掌握
(二)、运营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
(三)、运营管理方案
(四)、维护措施、人员分配
52
十、商务部分
(一)、信用评价
53
(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
(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55
(四)、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合作单位 名称
1
2
3
4
5

备注: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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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研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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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员配置
本项目服务人员具体情况表
序号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姓名职 务年龄本项目承担的相应责任是否与其他项目兼职

备注:项目组成员附职业资格证(如有)、职称证(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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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投标单位根据各自公司的自有条件可各
自补充,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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