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机关一至六层石膏顶拆除及更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26.4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zbsg-2023-213
预算金额126.42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招标联系人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女士17796832519
中标公司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6.42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龙飞
公告正文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机关一至六层石膏顶拆除及更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机关一至六层石膏顶拆除及更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DZBSG-2023-21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8日
四、评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06号
投标报价:1264268.75元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张龙飞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豫241131340143
七、评审专家名单:洪涛(评委组长)、李东林、吴朝山、牛华伟、黄华(业主评委)。
八、中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1、质疑程序
1.1质疑依据相关法律,被质疑人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是指符合的规定条件,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1.2质疑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必须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有效法律证明材料;
④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⑤质疑的日期;
⑥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1.3质疑人在提出质疑时,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登记记录(或网上的截图),营业执照原件,原投标文件中的被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的社保局出的证明原件,质疑函。以上均须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不予接收。
1.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320521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东路196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女士
电 话:17796832519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机关一至六层石膏顶拆除及更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DZBSG-2023-21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8日
四、评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206号
投标报价:1264268.75元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张龙飞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豫241131340143
七、评审专家名单:洪涛(评委组长)、李东林、吴朝山、牛华伟、黄华(业主评委)。
八、中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1、质疑程序
1.1质疑依据相关法律,被质疑人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是指符合的规定条件,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1.2质疑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必须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有效法律证明材料;
④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⑤质疑的日期;
⑥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1.3质疑人在提出质疑时,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登记记录(或网上的截图),营业执照原件,原投标文件中的被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的社保局出的证明原件,质疑函。以上均须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不予接收。
1.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320521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东路196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女士
电 话:17796832519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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