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反诈大平台标准化通信记录数据报送配套能力建设工程(汇聚分流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反诈大平台标准化通信记录数据报送配套能力建设工程(汇聚分流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481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反诈大平台标准化通信记录数据报送配套能力建设工程(汇聚分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两台汇聚分流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估规模:50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1.4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
1.5 交货地点:银川市,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6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期。
1.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50万元,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1.9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1.3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例同类产品(汇聚分流设备)销售业绩,注: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9月28日18:00: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或线下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95110805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冯美琦、袁慧
电 话: 17795136017、13519503965
电子邮箱:fengmeiqi.jszbtx@c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