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海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二标段)共有12个供水厂,配套供水管网约数百多公里。本项目拟采购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等设备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92万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

2.1采购范围: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采购项目主要包括:

供应商应提供九集龙泉水厂、肖堰水厂、薛坪水厂、东巩罗家湾水厂、东巩双坪水厂、李庙水厂、闫坪水厂、长坪水厂、巡检水厂、峡口水厂、板桥新集水厂、武安董家河水厂供水管网的分区计量流量计、管网压力监测设备、数据远传终端设备,所供设备相关的配套辅件、备品备件、专用及维修工具等,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发到施工现场,满足现场进度

2.4交货地点:湖北省南漳县肖堰镇、薛坪镇、东巩镇、李庙镇、巡检镇、板桥镇、武安镇、九集镇等(需分别发货到每个厂区);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南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通过甲方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生产资质;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不适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11日至2023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的管网流量、压力计、数据远传终端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不适用);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126日至20231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14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采 购 人:清鸿同创(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6号院1号楼24层03

联 系 人:王海欢

电 话:1891081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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