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海智辰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杜怀方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748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北京海辰亿华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杜怀方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748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3.侯晓静:
本委已受理微光航行(北京)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确认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无效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9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六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4.爱堤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杜颖诉你公司工资、报销款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111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三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5.右来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朱美玲、张杰、冯晨、张腾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资、报销款、未休年假工资、工资差额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7144、7157、7171、727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6.右来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程思雨、刘蓓悦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个人垫付报销款、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4】第7749、807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