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PLCGZX-F-2023-65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两部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4530103HT202400016)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物业服务
同
甲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
乙方:中赫凯盾(云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方:
签订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
签订时间:292屮、1、18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
乙方: 中赫凯盾(云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保洁服务,保障甲方
所委托管理的事项的服务质量,为甲方创造安全、优美、整洁
丶舒适、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一部
丶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二部实行保洁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委托服务位址; 1、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一部:昆明市盘
龙区新迎小区新龙巷18号;2、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二部:昆明市
盘龙区金辰街道丰誉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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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质量基本准则
(一)乙方进驻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一部及二部 区域服务,
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质量标准及要求,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对其所负责的全部工作情况,进
行日检、周检、月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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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保证工作质量,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自
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
(四)保洁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业务能
力和工作水平。
三、委托物业服务管理事项及服务职责
(一)卫生保洁服务工作标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卫生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学校
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条款,对双方确认的区域范
围内实施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2.乙方按照《劳动法》规定: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天执
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轮休一天(休息日不一定在节假日)。
(二)卫生保洁工作要求
(1)门厅、走廊、楼梯等清洁、保洁工作要求及标准
1.室内外走道、公共门厅、楼梯、电梯厅、墙裙、栏杆、
消防栓箱表面、窗台、玻璃门窗、垃圾箱等进行清洁。确保公
共走道、楼道达到地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2.教学区每天至少清扫4次;揩擦楼梯扶手每日一次,拖擦楼
层面每日一次,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清扫墙壁
每周至少一次,督促检查学校环境的整体卫生,制止在任何过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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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渣土、脏水等;卫生间随时清扫做到地面
清洁,卫生器具无异味。
3.各露台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4.灭火栓箱表面、防火门每周需用抹布清洁一次;灭火器
材、窗台、公共设施无灰尘、玻璃透亮洁净、无水渍污斑;楼
道内的垃圾桶、纸篓干净无污迹。
5.定时清运保洁区域内的垃圾,清运中不得有掉漏垃圾及污
染路面现象,确保保洁区域内建筑物棱角干净无灰尘、无污垢。
(2)卫生间清洁工作标准
1.卫生间每节课课后至少清扫1次,要做到无积便、无污垢。
夏季无蚊蝇无异味,并保持全天整洁,纸篓每天清除,下雨天视情
况进行清理;卫生间蹲坑、小便槽每月应进行消毒、除臭、定期
扫除墙面、顶面,做到便坑、便盆干净无污垢,下水道无淤积,门
丶隔板、墙面干净无灰尘、整洁无污迹、无乱粘贴、顶面无蜘蛛
网,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烟头。
2.洗手间水暖器材、门、隔板等设施每日擦拭不少于二次,
面盆及台面干净、明亮、无污渍。
3.定时擦拭茶水间设施,茶篓每天最少清倒、清洗二次,地
面无污渍积水,做到设施干净无尘,全天保洁,卫生检查达标。
4.垃圾每天至少收集、清运一次,卫生间的手纸篓干净无污
物;每月定期或者不定期擦拭一次建筑物棱角上的灰尘。
(3)公共设施及定期扫除工作标准
1.各平台、露台每周打扫一次。
2.垃圾每天至少收集、清运一次;楼道内的垃圾桶、纸篓干
净无污迹;每月定期擦拭一次建筑物棱角上的灰尘。
3.灭火栓箱表面、防火门每周用半干抹布清洁一次,灭火器材
、窗台、公共设施无灰尘、玻璃透亮洁净,无水渍污斑。
四、委托物业服务管理形式
乙方承诺合法的进行承包,经营活动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
营管理行为的责任与风险。
五、委托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三年,本合同为第一年:自 2024 年
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服务管理费用及付费方式
1.乙方针对 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一部和二部的保洁服务 凶
费用为人民币:3775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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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含工资、培训劳保、工具耗材、管理酬金、税金及依法个
?0296 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本次保洁服务涉及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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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支付方式为(在合同期内)由甲方按
支付给乙
方。乙方须开据正式发票向甲方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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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指定如下款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北路支行
账户名:中赫凯盾(云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4020401040016624
七、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学校有权对保洁公司及保洁人员履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
丶监督;
2.学校有权要求保洁公司调换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保洁人员。
但必须在事前通知保洁公司的前提下进行;
3.学校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保洁公司保洁人员的工作
时间及工作内容,保洁人员应当服从学校的调整;由于学校调整
保洁公司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而产生的保洁公司保洁
人员的加班费用由学校另行支付。
甲方义务:
1.学校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提供保洁员服务范围内详尽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保洁人
员的工作条件或设备。提供生活、学习的基本设施和培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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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内部职工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保洁员做好保洁维护工
作。对违反规定,不听劝告的内部人员,学校做好协调教育工作
指定一名管理干部,配合保洁公司对保洁分队进行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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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每月德、勤,提出奖惩意见,协调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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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因学校本身原因,致使保洁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
的任何事故,均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指派保洁员从事本合
同约定的保洁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洁员和其
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学校负责。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学校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及其他应由学校支付的
费用;
2.有权要求学校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
乙方义务:
1.保洁公司指派9名保洁员负责学校的保洁维护工作(一部
新迎校区3名,二部誉峰校区6名)。
2.保洁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学校符合法律
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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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其他治安灾
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取措施保护发
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保洁公司选派的保洁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洁培训,持证
上岗,并向学校提供保洁人员的人事档案。
5.为保洁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工作工具,并负责保洁员的
工资。
6.加强对保洁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
7.本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在合同期届满
或者终止后_3天内,清空、搬离,甲方有权自行清场,由此产
生的费用与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与其指派至委托服务位址(1、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一
部: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新龙巷18号;2、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
二部: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丰誉路116号)的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应当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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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指派至委托服
务位址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更换人员要求后_7日内
无条件更换。
八、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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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致使合同终止,甲方不承
担任何经济补偿费用。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任意一方单方终止合同,
将由终止合同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乙方在授甲方委托的管理范围内实施综合管理,因监管
不到位,管理不善或者未尽义务原因等,致使甲方、乙方(及其
职工)或者第三人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等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
害,由乙方承担所造成损失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
九、其它约定事项
(一)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合同未约定事项外的工作,所产生的
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费用支出的比例,协商补助。
(二)合同期内,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社保、最低社平工
资等发生重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十、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
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期满前30日,若甲方对乙方合同履约情况评价
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对乙方年度合同履约、考
核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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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 陆 份, 甲方保留肆 份,乙方保留
贰份。
一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章: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小学
法人代表\学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2z2华年(月|X日
乙方佥早:中赫凯盾(云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亚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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