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67.2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gl2024-zb007
预算金额567.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克军15309175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GL2024-ZB007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7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7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7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施工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5,672,500.005,6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金渠镇枣林村冷链物流农资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一年内(2023年2月至今)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6 《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并仔细阅读“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县金渠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眉县金渠镇文化路1号
联系方式:1539921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153091757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克军
电话:15309175759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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