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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已由《关于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宿水办〔2022〕1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支河口及顶冲迎溜险工段护砌、新(拆)建沿线建筑物、新建防汛道路、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支河口及顶冲迎溜险工段护砌、新(拆)建沿线建筑物、新建防汛道路等。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草籽、栽植乔木(灌木)、景观绿化等,临时工程主要为排水沟开挖、沉砂池、密目网苫盖、装土草包挡拆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施工区污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降尘、噪声保护、人群健康等。 2.2.4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要内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搬迁拆迁各类房屋、专项设施等。对工程建设占地影响情况、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移民满意度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具体监督评估服务要求及成果要求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执行。 项目投资概算164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的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环保、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3年1月4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3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工期约15个月(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监理单位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27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22分;2.单位业绩:4分;3.总监:3分;4.资源配置:37分;5.监理大纲:3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宿迁市水利局 联系人:蔡雷 联系电话:0527-84399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卓燕文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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