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研究与综合示范”课题实验研究设备购置(二期)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72.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chhz0536
预算金额72.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爱斌130030981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研究与综合示范”课题实验研究设备购置(二期)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研究与综合示范”课题实验研究设备购置(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2017CHHZ053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916

开标采购日期:20171011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伟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97号优阁2-719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柒仟捌佰柒拾元整(¥72787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企业业绩明细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蒋俊树、胡晓红、汪永飞、胡阳、许良梅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95658929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102

项目负责人:钟爱斌 联系电话:1300309811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102室,联系电话:13003098111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1014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企业业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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